2020年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
我局公务员编制52人,实有人数,62人;机关工勤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事业人员编制70人,实有人数57人。
2、局机关机构设置及基层站所情况。
按照《中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政办发【2015】8号)“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要求,我局内设15个行政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稽查股、公平交易股(消费者权益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药品监督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和行政审批办公室。各股室的股长、成员已全部配备到位。
设置5个基层站所,分别为宁乡所、城镇所、暖泉所、枝柯所、金罗所,保障我县市场质量监管工作有序开展,1个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3、职能职责。
(1)划入由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物价局一部分的职责,履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监督)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3)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4)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5)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4、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5)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7)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8)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管理商品编码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5)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6)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 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将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夯实特设安全基础,倾力消费权益保护,推进标准化培育,助推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开展质量抽检,助推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开展质量抽检,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监管,
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为了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担当,认真履职,全面开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三、2020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0 年收入预算1562.8263 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减少40.903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 1543.3514 万元,比 2019 年增加7.5714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5万元,上年结转14.4749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0 年支出预算1562.8263 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数减少40.9037万元。
1、基本支出 1407.35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2.75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6004万元。比上年增加18.4814 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55.4749 万元,比上年减少59.3851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 155.4749 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减少 59.3851 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常性项目支出137.1749万元,比上年减少 46.0852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重点项目支出18.3万元,比上年减少 13.3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 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0万元,无增减。
——专户收入安排 0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比 2019 年部门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
四、2020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9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9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 0 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19 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19 万元,比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其中: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 0 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 0 万元,比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19 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9 万元,比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3、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 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 万元,比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 万元,2019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共计39.0849万元。公共预算采购资金39.0849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39.084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扫黑除恶费用及三零创建工作经费执行3万元。绩效目标:全年要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积极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动员360余户商家投放电子屏,200余家经营户悬挂标语横幅,在全县集贸市场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和三零创建的良好氛围。
2、下乡补助15.3万元。绩效目标:我局有专职驻村工作队人员2名,2020年经费需3.6万元;有普通帮扶责任人130名,2020年全年经费需11.7万元。为了巩固提升的总要求,继续发力做好全面小康建设工作。我局所帮扶的刘家坪整村脱贫目标实现后,局专职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继续逐户走访调研,进一步落实脱贫不脱帮扶的政策,完善扶贫工作档案,早日步入小康生活。
八、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