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阳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阳县总工会是在县委和市总工会领导下的我县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全县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和市总工作思路,领导全县工会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履行好工会各项职能。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基层单位的改革和建设。
5、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县的全国及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作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8、承担市总工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 ;2、组宣部 ;3、维权服务部 ;4、经济技术部;5、女工部;6、财务部;7、网络宣传中心。
本单位共有人员17人,其中在职6人(行政4人,事业2人),退休11人。
二、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3067908.39元(2019年收入3518961.42元),比上年减少451053.03元,同比减少12.8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7908.39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8961.42元),比上年减少451053.03元,同比减少12.82%。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2772908.39元(2019年支出3518961.42元),比上年减少746053.03元,同比减少21.2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754208.39元(2019年基本支出817961.42元),比上年减少63753.03元,同比下降7.79%。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39984.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03.92元,资本性支出13520元。
2020年项目支出2018700元(2019年项目支出2701000元),比上年减少682300元,同比减少25.26%。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8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95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14223.92元,其中:办公费24810元,差旅费11461元,工会经费4229元,福利费14803元,其他交通费用45400.92元,办公设备购置13520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922037.12元,其中:货物采购919443.2元,工程采购0元,服务采购2593.92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专职驻村下乡补助,15400元。预算绩效情况:驻村干部常年驻村,进一步激发了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切实推动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2、帮扶干部下乡补助,2100元。预算绩效情况:下乡干部每日下乡,进一步激发了帮扶队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帮扶干部的帮扶工作,切实推动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
其中:(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无增减变化。 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0。
(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无增减变化。 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0辆。
其中: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无增减变化;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无增减变化。
(3)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无增减变化。 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2021年9月9日
附件: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