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
2、查处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
3、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林业刑事、治安案件;
4、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对其他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和日常管理工作;
5、参与地方公安机关组织的重大事项的治安保卫工作;
6、承办上级机关或其他部门交办的其他信访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无内设机构;本单位共有人员5人,其中在职5人(事业5人),退休0人。
二、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决算内容为本级决算。
三、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1155169.28元(2019年收入970340.46元),比上年增加184828.82元,同比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169.28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0340.46元),比上年增加184828.82元,同比增长19.04%。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1121169.28元(2019年支出1040897.96元),比上年增加80271.32元,同比增加7.7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其中:2020年基本支出585543.28元(2019年基本支出576828.46元),比上年增加8714.82元,同比增长1.51%。包含工资福利支出508776.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46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0元,资本性支出34170元。
2020年项目支出535626元(2019年项目支出464069.5元),比上年增加71556.5元,同比增长15.42%。主要包含业务费32609元,鉴定费397500元,民警节假日加班补贴37240元,民警值勤岗位津贴38000元,警用装备费12777元,2019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奖1750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484353元,其中:办公费8732元,邮电费1200元,差旅费10820元,被装购置费12777元,劳务费16480元,委托业务费397500元,工会经费2953元,福利费9102元,其他交通费用21789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专用设备14300元;
2、通用设备160143元;
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665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无重点项目。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九、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0。
(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0辆。
其中: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3)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