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阳县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8、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9、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10、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二)机构设置
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县政府直属行政机关,成立于2020年3月,核定行政编制6名。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综合股。
2020年3月,成立中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中心,股级建制,归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3人。
2020年5月,成立中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
(三)人员情况
我局共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4人。
(四)车辆及资产情况
本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原值为250416元。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十五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基层建设、就业安置、抚恤优待、双拥创建、权益维护、自身建设等工作,为实现四县目标、书写五彩中阳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突出政治建设。要把党的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
2、强化思想教育。持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在全县退役军人中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引导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乡、村服务站每年组织退役军人开展一次主题党日,进行一次入党誓词、“吕梁退役军人誓词”宣誓,指导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退役军人撰写1篇心得体会。
3、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市局开展第三批吕梁市“优秀退役军人”选树活动,借助主流媒体与新型媒体积极传递退役军人工作声音,建设反映退役军人风采的宣传阵地,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4、强化组织管理。规范组织关系接续,实行先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后办理报到接收手续的工作机制。建立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台账,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续和“口袋”党员组织关系接续工作。进一步细化退役军人日常表现评价鉴定,视情给予表扬激励和诫勉教育。
(二)建强服务保障体系
1、强化基础建设。按照“四化、五有、七统一”建设要求以及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做好创建工作。6月底前,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300人以上服务对象的村级服务站达到示范型创建标准,到年底前,县乡村三级服务中心(站)均达到示范型创建标准。
2、健全服务功能。突出政治功能和“军”的特色,常态化播放“军味”宣传片、展示“军味”文化墙、荣誉墙,拓展服务职能。加强老兵调解员、网评员和志愿服务“三支队伍”建设,打造服务保障“新名片”。
3、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尊崇工作法”“上门服务法”,做到新兵入伍“四尊崇”、退伍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到对重点人员随时走访,其他人员一季一访。落实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访接待、教育培训、安全保密、绩效考核、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帮扶就业、“三零”创建10项制度,建好走访慰问、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就业扶持、帮扶解困、个人基本信息、诉求愿望、参加组织生活等8个台账,实现精细化服务管理,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4、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梳理政策未落实、落实未到位的具体人、具体事,本着历史遗留问题要解决、政策落实要到位的原则,加大政策法规落实力度。
5、加强学习宣传。全系统工作人员定期集中学习《应知应会手册》,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解读。
(三)提高安置就业质量
1、优化安置制度举措。实行人岗相适和积分选岗相结合的退役军人“阳光安置”,规范接收安置程序,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及时发放入伍士兵优待金、奖励金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帮扶就业创业。与人社局、劳动就业局联合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招聘活动,向各行业征集优质岗位,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评选活动。
3、做好适应性培训。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对2021年度退伍返乡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帮助及时了解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实现军地角色适应转换。
4、安置任务“回头看”。摸底排查近三年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社保接续和安置后上岗、劳动合同签订及其他待遇落实情况。
(四)做好优抚保障工作
1、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以信息采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为准,在“八一”“春节”期间,对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无遗漏、全覆盖的走访慰问。
2、按时发放补助补贴。每月10日前发放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残伤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及解放、新中国成立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补助。
3、开展困难帮扶援助。6月份前和12月份前开展两次困难帮扶,对因家庭收入低造成一般性临时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及时救助。对退出现役并享受抚恤生活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进行医疗报销补助。
4、完成重点对象核查工作。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年度核查确认工作,做到不错不漏全覆盖核查,对符合条件对象及时报批审批。稳妥有序、按政策推进“两参”人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
5、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交叉校核,认真比对,确保各项信息精准全面,持续为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做好信息采集,做到“随到随采、应采尽采”。实现动态管理光荣牌应挂尽挂。
(五)积极开展双拥工作
1、弘扬英烈精神。精心组织“百年英烈”褒扬纪念、清明祭扫英烈及9.30烈士公祭日活动,做好抗战英烈名录和烈士英烈名录编纂工作,开展烈士寻亲专项活动。
2、保护管理纪念设施。加强烈士陵园管护,完成关上战斗纪念碑和烈士楼修缮工程,将烈士陵园、关上战斗纪念碑和烈士楼打造成红色教育基地。
3、加强军地合作。“八一”期间慰问人武部和武警县中队,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常态化与人武部、县中队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强军地合作。
4、开展立功送喜报活动。及时慰问立功退役军人,并为他们送上立功受奖喜报。
(六)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1、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持续深化“三零”单位创建,规范信访秩序,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首办责任,实现信访降量,确保“三个不发生”,确保重要时间节点零上访。
2、建强基层接访系统。县乡服务中心(站)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完善设施设备和配套制度,建立视频信访系统,扎实推进网上信访、电话信访、视频接访。
3、抓好重点人员稳控。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对重点人员落实“五包一”稳控等措施,确保把人员稳控在当地。
4、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完善登记、转办、告知等制度,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联合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定期分析研判涉军信访稳定形势,加强情报线索交流,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七)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党组(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能碰。
2、切实做好党建工作。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定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建工作要求,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三基建设”。
3、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包联乡镇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调研,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强化对乡镇、村居的帮助指导。
4、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机关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5.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退役军人“互联网+”服务保障模式,实现信息共享,为服务保障提供智力支持。
三、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459.9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812.19万元)减少352.2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459.9万元,比2020年(812.19万元)减少352.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 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459.9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812.19万元)减少352.29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80.67万元,比上年(70.84万元)增加9.83万元。
——人员工资安排72.18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60.81万元)增加11.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未休年假补助经费2.58万元,基本工资、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上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9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10.03万元)减少1.5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379.23万元,比上年(741.35)减少362.12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379.23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362.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项目6项,支出预算12.96万元,比上年(32.88万元)减少19.92万元,取消价格补贴项目,合并信息档案建设和接访费为业务费,减少支出1万元,减少项目预算烈士陵园管理修缮费0.7万元、纪念活动经费0.7万元,信访系统运行费较2020年执行数减少1.6万元,非集中办公单位经费由基本支出移至其他运转类项目,预算数无增减,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移至特定目标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6项,支出预算366.28万元,比上年(708.47万元)减少342.19万元,取消扶贫下乡补助项目、关上战斗纪念馆建设(含关上战斗纪念碑修缮)费用403.54万元,新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县级配套资金5.07万元,减少项目预算慰问费27.89万元、解决“三难”经费0.25万元。按照测算,减少自主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县级配套资金29.29万元、增加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103.56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其中: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组数及人数0组/人,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 1.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万元,其中:
①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购置数0辆,保有量1辆,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
②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
3、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
(二)2021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84900元,其中:办公费8500元,印刷费3000元,邮电费4500元,差旅费0元,维修(护)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工会经费4800元,福利费1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1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57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其他资金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2项,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各6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9.23万元。同时,全部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非集中办公单位经费、临时工工资、烈士陵园纪念设施管理修缮费、纪念活动经费、信访系统运行费、业务费、春节慰问费、解决“三难”经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自主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县级配套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养老和医疗保险。
九、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有特定目标类重点项目6项,其中:
1、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预算金额287.36万元)
根据人武部提供发放登记表测算,2021年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预算287.36万元,2020年执行数为183.8万元,增加103.56万元。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军人补发义务兵优待金,提高服现役义务兵荣誉感。该项目的立项依据为晋民发〔2016〕25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以及分管县长批示。
2、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养老和医疗保险(预算金额:7.42万元)
2021年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养老和医疗保险预算74279元,2020年实际执行数7142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8元。该项目立项依据为吕字办〔2019〕47号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财社〔2019〕113号《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中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测算说明。
3、春节慰问费(预算金额:27万元)
2021年退役军人春节慰问费预算金额27万元(暂付)。该项目为新增项目,长期开展,与2020年慰问费预算数54.88万元相比减少27.88万元。该项目用于对所有优抚对象进行春节期间全覆盖慰问,对参战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部分困难军人进行集中慰问。该项目的立项依据为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分管县长批示。
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预算金额:5.07万元)
2021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预算5.07万元,按照2021年已发放第一季度优抚对象抚恤金以及2020年结余资金、2021年已下达中央和省级、市级补助资金测算,还需县级配套资金5.07万元。该项目立项依据为晋退役军人发〔2020〕22号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5、自主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预算金额:26.92万元)
2021年自主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预算26.9268万元,2020年执行数56.22万元,减少29.2932万元。按照测算,2020年已接收退役士兵30人,折合军龄100.5年,按照4500元/年/军龄,共计452250元。按照2020年省市县实际配套比例省:市:县=30%:11%:59%测算,2021年大约需县级配套资金269268元。该项目立项依据为晋政办发〔2012〕6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晋财社〔2013〕60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6、解决“三难”经费(预算金额:12.5万元)
2021年解决“三难”经费预算12.5万元,2020年执行数为15万元,减少2.5万元。该项目用于解决优抚对象住房、医疗、生活困难,立项依据为吕退役军人发〔2020〕26号吕梁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
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情况
无
十一、名次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为实现同口径比较,本年度与上年度的部门收支预算比较结果,均为剔除2020年上级专项安排资金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之后的结果。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