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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超 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2-27 15:32 来源:山西日报 放大 正常 缩小

对山西来说,超限超载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是一份既骄人且不易的成绩。

骄人在于:自2007年年底,全省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综合施治下,全省公路超限超载率由13%下降到0.2%,持续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不易在于:山西作为能源大省和运输大省,一直以来治超任务十分繁重。仅在2022年,全省累计完成营业性公路货运量为10.8亿吨,货物周转量达到了3180亿吨公里。

今年3月1日,已实施15年的《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圆满完成任务退出历史舞台,修订后的《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即将施行,继续为山西治超工作保驾护航。

依法治超 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内

我省治超工作从2000年开始,经历了交通部门独家治理、公安交警部门治理、交通与公安交警联手治理、多部门联合治理等阶段,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清,形成越治越超的尴尬局面。

2007年5月至8月,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我省连续发生三起超载造成的重大桥梁垮塌事故。在全国治超领导组的指导下,我省从2007年12月19日起,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确定了“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和“管理无缝隙、责任网格化”的监管模式,明确了市、县政府为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县长为第一责任人。经过全省上下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非法超限超载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8年,我省出台并实施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规范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为我省治超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和法律保证,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法治化、正规化、长效化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我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道路运输秩序明显改善,超限超载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继续保持在全国最好水平。

多年来,我省坚持“依法治超”的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省治超工作,不断健全治超法律法规体系。以责任主体、源头治理、路面执法、责任追究四个方面为重点,我省制定出台治超相关政策法规,形成治超的基础和支撑。

然而,15年间,《暂行办法》实施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源头治超工作的开展,急需通过修订予以解决。2021年《暂行办法》修订申报了立法预备项目,省司法厅组织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并列为2022年的正式立法项目。2022年,省治超办成立了起草小组,全程参与了《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起草、调研、认证工作。

多点发力 实现全方位治超、全天候管控

0.2%这一数字既代表了我省新一轮治超工作以来的不懈努力,也意味着现在和将来治超领域全方位管控的层层落实和持之以恒。

2022年,我省聚焦源头路面,实现了超限超载全方位管控。源头治超以打击砂石料、商砼、煤焦等为重点,路面治超以打击绕道闯卡、遮挡号牌和“百吨王”上路行驶为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两个专项行动,查获“百吨王”23辆,对私放超限超载车辆的34家源头企业处罚180万元,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治超监督管理人员责任追究70余人,全省治超管理工作形成了“源头监管、路面管控、源头核查、督查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

我省加强科技治超,全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投入4100余万元对690条高速公路出口车道的治超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货车100%称重检测。去年4月份,我省召开了全省治超信息化建设推进会,不断加大治超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投入,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滞后这一痛点问题。目前,全省11个市全部建设完成市级治超平台,实现辖区内公路超限检测站和部分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互联互通;省级治超平台基本建设完成,实现横向连接高速公路出入口、运政人车户、货车卫星定位等数据,纵向连接全国治超平台和11个市级治超平台。省市平台的建设完成,为实现全方位治超、全天候管控奠定了科技基础。

我省坚持路警联合,完善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在新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下,建立完善地方综合执法、高速公路执法和公安交警联合执法机制,按照相关要求,我省明确多部门要商定联勤方案,建立会商机制和协作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衔接配合要求开展治超执法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高速运营单位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按照路警联合执法程序处理。目前,全省在运行的171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已成为治超工作的“主阵地、桥头堡、共享站”,为治超联合执法提供各项支撑。

新规施行 为新形势下治超工作保驾护航

新规施行,修改和删除了与现行上位法不符、操作性不强、与实际工作脱节的相关规定,新增了信息化建设、网络货运和信用治超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源头治超监管主体责任,明确了货运源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充实了货运源头单位法定职责义务,为我省今后的治超监管工作提供了新的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据介绍,3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按照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的理念,充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应用到源头治超《办法》中;二是将我省行之有效的治超经验纳入规章体系;三是针对在源头治超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系列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纳入源头企业治超义务,并设罚则;四是强化源头治超执法增加企业禁止性行为并设罚则;五是将货物装载单纳入规章体系并设罚则,明确运输过程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六是将网络货运平台纳入源头治超规章管理,使网络货运治超管理有法可依。

多年来,我省始终以“抓综治、保畅通、保安全、为人民”为主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出了适合山西的行之有效的“山西经验”。此次《办法》将治超工作“山西经验”系统总结,以政府令规章条文的形式,继续为山西源头治超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我省已构建完成了完善的路面治超信息化网络,但在源头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推动阻力很大,成为全省科技治超工作的“短板”。此次《办法》统一了科技治超信息化要求,赋予源头企业治超信息化建设和使用主动权,从根本上解决了源头企业治超信息化难点,补齐了源头信息化治超短板。

在治超实践中,许多工矿企业、建筑单位不遵守治超管理,违规大量接受超限超载车辆的货物(通俗称为源尾企业),而治超执法人员只能要求其整改,没有法律约束,震慑力不够。此次《办法》修订,在《安全生产法》的框架下,将源尾企业纳入源头企业范畴,按照一个标准进行监管,将严重超载运输纳入企业严重安全隐患范畴,设立向监管机构报告严重安全隐患应尽义务,并设罚则,彻底堵住了源尾企业接受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监管漏洞,斩断了出现超载运输最关键的利益链条。

依法治超助推高质量发展,新规施行后,将为我省新形势下的治超工作全力保驾护航。(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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