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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修订档案管理条例 加强档案信息化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4-03 10:13 来源:山西日报客户端 放大 正常 缩小

4月1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当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修订)》作新闻发布。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38条,分为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收集和保护、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修改了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张汉琦表示:“修订条例是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必然要求,更是把握历史规律、加快山西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中,红色档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不怕牺牲、英勇奋斗的真实记录,是挖掘、研究和弘扬红色文化的第一手资料。山西作为革命老区,红色档案资源非常丰富。收集好、管理好、利用好这份珍贵的资源,对于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不断增强民族复兴的精神力量,意义重大。

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条例将着力加强档案的信息化工作,增加了信息化建设专章,把档案信息化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在继续做好“存量数字化”基础上,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积极开展机关、企业业务系统和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电子公文、电子证照、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和管理工作,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对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一体推进省、市、县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档案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力争各市级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一大批县级综合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企业档案馆(室)建成数字档案馆(室)。(侯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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