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2-16 10:21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政发〔20232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成立教育

发展基金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成立教育发展

基金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乐于奉献的精神,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事业,助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初心使命凝聚奋进力量,突出教育强县,服务教师学生提升教育质量,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工作目标

教育发展基金将致力造福社会,关注民生、关爱困难师生,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实现教育强县而不懈努力。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基础上,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参与、鼓励奉献”的原则,推进多渠道募集,引入社会资金,汇聚社会力量,实现教育事业发展投资多元化,打造教育强县,推动中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资中阳教育。

四、管理模式

1.按照“集中统筹、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管理模式依法依规依章程进行运作。

2.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3.教育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奖教奖学、扶困助学、人才引进、教师培训、办学条件改善等。

4.教育发展基金会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隶属于中阳县教育科技局管理。

成立形式

凡有志支持中阳教育发展的企业、团体、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均可参与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形式分为独立出资并冠名的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联合出资并冠名的教育发展基金会两种。成立基金会均需符合下列条件:

1.原始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在本工作方案的总框架下制定本基金会章程。

3.基金会章程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县领导组审核通过。

、阶段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9日-1月29日)

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分发倡议书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营造浓厚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教育基金会的知晓率,充分调动县内外有识之士的热情,弘扬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汇聚社会多方力量,多维发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率。

)摸底调研阶段(2023130日-228日)

对本县辖区内重点企业和爱心人士进行调查摸底,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走访动员,积极引导中阳籍人士积极参与,为中阳教育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三)登记注册阶段(20233月1日-3月30日)

有志独立或联合成立基金会者,自主冠名并向县行政审批局申请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取得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及开户许可证。

(四)规范运行阶段(2023年4月1日及以后

各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初会同教育科技局研究制定年度教育发展基金投资预算,并严格按年初预算实施。

组织机构

为推进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协调,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燕飞(政府县长)

副组长:翟贺平(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树华(县政府办主任)

郭 安(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高云平(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建忠(县民政局局长)

宋建军(县发改局局长)

张福平(县工信局局长)

刘 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海兵(县工商联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技局局长郭安兼任,具体协调基金会筹备的各项事宜。



 政策解读:图解:《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教育科技局   办公室   530050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