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3〕12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2023年农村“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2023年农村“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23年农村“煤改电”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清洁办发〔2023〕4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我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我县居民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我县煤改电工作以暖泉镇车鸣峪片区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0月底前,全面完成暖泉镇车鸣峪片区650户改造目标任务,有条件可逐步扩大改造范围,逐步实现全县农村地区非集中供暖区煤改电全覆盖。
二、组织实施
1.实施范围。暖泉镇车鸣峪片区规划改造区内未实施煤改电改造的农村采暖期常住户(农村采暖期常住户是指在采暖期有2个月以上用电量的住户)及已实施煤改电片区符合条件的新增户,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用户、整村移民搬迁住户和财政供养人员不在改造之列。
2.工作流程。(1)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涉及乡镇按照政策规定开展煤改电确村确户;(2)县发改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安装和售后服务有保障的煤改电设备供货安装企业和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并进行公示;(3)中标公示结束后,县发改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安装合同;(4)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电力部门、中标企业和监理单位进户实地查看,完成取暖“一户一设计”方案,在住户满意、认定并签字后,经村委、乡镇、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按图开展施工;(5)煤改电工程完成后,由村委和乡镇首先按确村确户名单验证是否安装到位。之后由县发改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供暖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6)煤改电工程验收完成后,由县审计局对全部工程进行项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补贴政策及资金收付。市县两级财政对列入2023年目标任务的“煤改电”改造工程予以补贴,户均改造面积不超过60㎡,超面积部分由居民自筹解决。(1)农村“煤改电”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由县财政按200元/户给予补贴,其余费用由地电公司负责;(2)煤改电用户取暖设备购置费由县财政按中标价的80%补贴,个人自筹20%,自筹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其中自筹部分在乡镇和村委协调下由中标企业直接向用户收取,作为项目的首付资金或前期启动资金,中标企业向用户开具正式收款发票;财政补助资金款按工程进度支付。(3)采暖期对完成煤改电的农户每度电补贴0.2元,运行补贴暂定一年,其中暖泉镇车鸣峪片采暖期补贴时间6个月(当年10月7日到次年4月7日),运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元/户;其他乡镇采暖期补贴时间5个月(当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运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户。(4)煤改电用户超出补贴政策范围的电费由供电公司按表用量直接向用户收取;电费补贴资金由供电公司根据实际使用量情况按年度和县财政统一结算。
三、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为全县煤改电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的总体协调,对各乡镇煤改电业务进行指导,工作进展进行督查,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审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协调煤改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具体负责煤改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监理的招标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确村确户名单。
县财政局负责煤改电政府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
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部门职能和大气污染防治做好工作指导等有关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煤改电供电线路、设施等建设的规划许可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煤改电供电线路、设施等建设的土地征用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煤改电推进过程中治安保障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拟定煤改电居民中特殊困难居民个人自筹款部分和运行电费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补贴办法,予以救助解决。
县审计局负责煤改电工程的项目审计工作。
地电中阳分公司负责煤改电电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工作。核实煤改电户数对供电设施的需求,做出工程设计,上报项目。对配电线路、变压器、居民表箱、电表等设备进行改造、安装,保证高低压供电设施方便和满足煤改电居民的用电需求。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煤改电工作在确户、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在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我县2023年度煤改电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清洁取暖领导机构,确定具体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抓具体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过程监管。全面落实煤改电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紧盯关键环节,严格把好关口,保证工程质量。要按照“谁中标,谁施工安装,谁运行维护”的原则,杜绝煤改电工程转包现象,确保煤改电清洁取暖的可持续性。中标企业要充分考虑农村居民诉求,严格落实“一户一设计”要求,切合实际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发改局要本着可追溯、便核查的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档案,将每户户型结构、取暖需求、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安装进度、设备质量、补贴额度、运行状况、运行成本、维修记录等各方面情况列入工作档案中。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人,按照时间节点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及时反馈县政府。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煤改电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的宣传推广力度,密切关注清洁取暖工作舆情动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发生负面舆情后要及时回应,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真正把事关群众利益的好事办实办好。
政策咨询:发展和改革局 节能股 502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