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党发〔2021〕169号
关于做好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目前,我镇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按照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各村、社区要重点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完善选举工作档案
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在工作移交时同时移交选举档案,交由新一届村(居)委会指定专人保管,永久保存。
(一)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包括:
1.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
2.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会议记录;
3.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选举公告;
4.选民登记册;
5.竞选人名单及得票数;
6.选票和委托投票书、选举结果统计、选举报告单;
7.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
8.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名单;
9.选举工作总结;
10.其他有关选举的资料。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包括:
1,有关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公告;
2.居民小组推选居民代表、小组长记录;
3,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4.选举委员会会议记录;
5.选民花名册和新一届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名单:
6.候选人提名票、表格;
7.被提名和报名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结果、“三项承诺”;
8.选票;
9.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10.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名单;
11.选举工作总结、相关影像资料。
二、完成工作移交
换届选举结束后,在选举委员会主持和镇包片干部监督下,上一届村(居)委会在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移交村(居)委会印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
三、依法进行登记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各村(社区)及时登录“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修改完善相关数据。完善好系统之后可领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项工作关系到新一届村(居)委能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经济活动能不能进行,要抓紧落实。
村(居)委会的地址如有门牌号的应具体到门牌号,没有门牌号的可具体到村组,并可标明相对于附近主要地理实体的方位距离。《代码书》有效日期与每届村(居)委会任期保持一致。其起始之日为本届村(居)委会产生之日,终止之日为本届村(居)委会五年任期届满之日。
四、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新一届村(居)委会主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确保委员会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委委员依法担任,不设纪委委员的,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居)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会计(村报账员)、文书、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健全下属委员会、小组长、村民代表等组织
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统筹推进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组织换届工作,健全包括村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社区集体组织。原“两委”主干、或竞选人落选未进入“两委”的,择优选配充实到村、社区的配套组织中,确保选后村情平稳,不发生上访、网络舆情等情况。支持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团组织、妇联及其他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其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村(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人居环境、物业管理等专门委员会。在人员安排中,要综合考虑有无工资补贴、相似工作、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和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避免推诿扯皮和有工资补贴的工作抢着干,没工资补贴的工作没人干。
六、健全“一约四会”,推进移风易俗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根据市委《关于推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县委《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六乱整治”等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和道德评议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推进移风易俗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特别要建立稳定、章程完善、工作有力的红白理事会,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理事长,积极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四会”组织成员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委会成员一般应兼任下属委员会及其他村(居)民自治组织成员。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顾问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组织章程,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据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程序出台具体约束性措施。
七、明确工作分工,抓工作落实,树班子形象
各村、社区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抓党的建设,抓班子团结,抓工作落实,抓学习教育,尽快完成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尽快熟悉村情民意、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各项工作赶超先进,推进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两委”成员工作分工要在公开栏予以公布。
附件:1.宁乡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花名册
2.宁乡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表
3.村(社区)工作职责(参考)
4.村(社区)应设立下属委员会清单
中共中阳县宁乡镇委员会
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乡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花名册 | ||||||||||||
村、社区 | “两委”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入党时间 | 联系方式 | 是否交叉任职 | 是否连选连任 | 原“两委”班子职务 | |
** 社 区 或 ** 村 | 党委 (支部) (*人) | 书记 | ||||||||||
副书记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村/居委 (*人) | 主任 | |||||||||||
副主任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宁乡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表 | ||||
村、社区 | “两委”职务 | 姓名 | 分 工 | |
** 社 区 或 ** 村 | 党委 (支部) (*人) | 书记 | ||
副书记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村/居委 (*人) | 主任 | |||
副主任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
委员 |
村(社区)工作职责(参考)
党建,政协,综治,扫黑除恶,信访,司法,团委,工会,铁路护路。
人大,交通运输、治超保畅,国省道公路、高速公路地方协调。
纪检,监察工作。
组织,老干部,妇联,办公室,后勤,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统计,机关物业。
人民武装,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人民防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卫,市政与城市园林、城市管理、供水供热供气,民政、残联、退役军人。
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电子商务。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电力,消防,市场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卫生健康和体育,教育,科技,防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
宣传,统战,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文化旅游、广电,档案,史志。
发展改革,能源及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管理,金融税收,招商引资,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商贸服务,对外贸易。
村(社区)应设立下属委员会清单
1 |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 8 | 公共卫生委员会 |
2 | 共青团 | 9 | 人居环境委员会 |
3 | 妇联 | 10 | 物业管理委员会 |
4 | 民兵连 | 11 | 红白理事会 |
5 | 集体经济组织(如有) | 12 | 村(居)民议事会 |
6 | 人民调解委员会 | 13 | 禁赌禁毒委员会 |
7 | 治安保卫委员会 | 14 | 道德评议会 |
15 | 确定法律顾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