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函〔202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吕民发〔2022〕23号)精神,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提标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落实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6月30日早8:00前将所涉提标花名册、收据一并报回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特此通知
中阳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民函〔202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吕梁市民政局 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吕民发〔2022〕23号)精神,为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提标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落实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6月30日早8:00前将所涉提标花名册、收据一并报回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特此通知
中阳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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