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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加快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19 09:40 来源: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农组发〔2021〕2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加快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加快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7日  

中阳县加快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生猪产业高质量、高速度、集群化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全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全市生猪产业发展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建成全省生猪良种繁育基地和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为目标,坚持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方向,强化政策供给,创新体制机制,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以新建、扩建和改建规模养猪场为主渠道,持续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起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环境友好、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格局,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新格局,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为“四县”目标、“五彩”中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提产能、增效益、保安全、促生态、稳供给”的发展思路,坚持龙头企业带动,依托厚通科技养殖公司,确保全县生猪养殖总量稳定增长,生猪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猪肉供应市场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到2021年底,建成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养殖园区1个,全县能繁母猪新增存栏6.8万头,生猪出栏达35万头。到2022年底,新建一个年出栏10万头的生猪养殖园区,全县稳保50万头以上生猪产能,全力打造成全市生猪产业繁育体系建设基地县,使生猪产业成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支柱产业。 

三、发展原则 

1.坚持龙头引领、辐射带动的原则。突出龙头企业在生猪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吸引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我县投资建设以生猪养殖、肉类加工、饲料生产、储藏物流为重点的经济实体;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生猪产业龙头企业。 

2.坚持环保先行、健康发展的原则。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科学选址布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行环评报告或环评登记表管理,绝不能因为发展生猪产业,给吕梁市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造成任何影响。 

3.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立足市场供求格局的实际,研究和预测市场需求趋势,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打造地方品牌,大力拓展市场,发展协会和养猪专业合作社,搭建生猪交易平台,不断完善制度管理体系,提高群众组织化程度,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机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业发展。 

四、布局规划 

综合考虑现有土地资源优势,统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因素,坚持上山进沟,利用天然屏障,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林业、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确定各乡镇适宜发展生猪养殖区域,由各乡镇在区域范围内合理选址布局,要控制好养殖规模,场与场之间满足安全距离。 

(一)6.8万头种猪为: 

下枣林乡目标存栏2.3万头;暖泉镇、武家庄镇目标存栏3.1万头;枝柯镇目标存栏1.4万头。 

(二)生猪出栏50万头 

乡镇

规模(头)

数量(个)

下枣林乡 

2000 

20 

枝柯镇 

2000 

10 

暖泉镇 

2000 

15 

武家庄镇 

2000 

15 

金罗镇 

2000 

20 

(三)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在下枣林乡建设一个年出栏10万头的生猪养殖园区;新建50个年出栏2000头的生猪规模养猪场,开工建设存栏2000头的种猪场34个,新增存栏能繁母猪6.8万头,实现出栏产能35万头。技术人员培训(包括企业培训)1000人。 

第二阶段(2022年):在暖泉镇和武家庄镇新建一个年出栏10万头的生猪养殖园区;新建30个年出栏2000头的生猪规模养猪场,新增出栏产能15万头,实现年出栏生猪超50万头,完成技术人员培训(包括企业培训)1000人。 

五、具体措施 

(一)拓宽思路,优化发展模式 

坚持以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规模化、智慧化、基地化为引领,在充分挖掘现有养殖场增产潜能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和建设一批中大型现代化规模猪场,打造一批标杆生猪养殖企业,确保我县“菜篮子”畜牧基地规划落地。 

模式一:推广中戎国鑫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绿色生态养猪”模式。按照每村建设存栏1500头养猪场一个,投资1000万元,由大型龙头企业出资700万元,农村合作社出资300万元,农村合作社吸纳农户200户,合作社每年分红288万元,集体分红18万元,农户每户每年分红1.35万元。 

模式二:山西新大象“订单”发展模式。由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签订订单合同,统一提供猪苗、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提供药品、统一制定防疫程序、统一回收,固定猪苗价格、固定饲料价格,在保底价格的基础上实行随行就市收购,规避市场、疫病、经营等风险,确保合作农户稳定收益。 

模式三:龙头企业“合资建场”发展模式。龙头企业与政府、村集体、农户按一定比例合资,也可以村集体、农户以土地和土地出让金入股建设养殖场,建成后由龙头企业经营,每年按股权比例分红。 

各乡镇养殖户也可因地制宜,创新思路采用其他优化发展模式。 

(二)完善生猪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1、良种繁育体系。依托中阳厚通公司,构建“原种场+扩繁场+育肥场”层次分明的繁育体系,重点支持中阳厚通建设存栏1万头的原种猪场,达到年提供10万头二元母猪的产能。新建、改扩建存栏2000头的种猪场34个,实现良种繁育与生猪育肥总体平衡的目标。 

2、饲料供给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新建、改扩建饲料生产企业1个,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以上,确保饲料供给,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 

3、生猪防疫体系。结合全县事业单位改革,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动物疫病实验室建设,提高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能力。要按五有要求(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设施设备),以乡镇组建生猪防疫机构,通过聘请大专院校专家、养殖企业技术人员和原有乡镇兽医站人员成立技术服务团队。生猪防疫机构由所在乡镇直接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中心)部门指导。原则上年出栏生猪5-10万头的乡镇配备技术服务人员5人,年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的乡镇配备技术服务人员10人。 

4、科技支撑体系。依托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师资力量、农业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生猪产业发展专家组,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库,组建培训师资团队,开展养殖技术培训;依托大型龙头企业,与国内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依托县培训基地、养殖园区(场),建立稳定的生猪产业培训基地。通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做到从业人员人人培训、持证上岗,为全县生猪产业集群发展不断提供充足的专业技术人才。2021-2022年全县培训生猪产业技术人员2000人。成立中阳县生猪养殖协会,吸纳生猪养殖企业、养殖农户、专业技术人才,会同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为猪场提供信息,加强养殖技术、防疫等服务,保证出栏高品质的生猪,获得较高养猪收益,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发布生猪市场信息,开展市场销售服务活动,建立健全销售网络信息平台,为全县的养殖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信息动态。 

(三)严格执行“准入”制度 

1、科学合理选址。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养殖场所位置与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交通干线禁止在重点河流、重点保护区等禁等的距离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标准,养区内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 

2、强化环境准入。新建、改建或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或环评登记表管理。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它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或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执行环评报告书审批管理。 

3、推进畜牧业生态环保健康养殖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色美化”要求,综合运用等模式。按照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雨污分流和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堆粪场达到“三防”,即:上有盖,防雨雪;下硬化,防渗漏;边有墙,防漫溢。堆粪场容积按照每10头猪(出栏)lm3;污水/尿液储存池至少能容纳2个月以上的尿液/污水量,养猪采用干清粪方式的储存池体积不少于0.3m3/头,水冲粪方式的不少于0.6m3/头。水冲粪方式的储粪池必须建成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的三级沉淀池,容积不小于500m3。并落实环保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养殖场建设过程中要实时跟踪监督。加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生态消纳、工业治理、发酵床治理等粪污资源利用模式。推行种养结合,支持粪肥就地就近运输和施用,配套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沼液输送管网、沼液施用设施等,打通粪肥还田通道。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已建成投运但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随意排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六、扶持政策 

(一)保障生猪养殖用地 

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精神,坚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原则,尽量利用荒山、荒沟、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养殖用地空间。 

畜禽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不超过生产设施用地面积的10%,最多不超过15亩,生猪养殖可不受15亩上限限制。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建设方案由村委会公示后,向乡(镇)政府进行备案,备案后方可动工。乡(镇)政府完成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进行上图入库。要统筹协调解决养殖用地需求,生猪养殖用地要充分利用整村搬迁村及闲置的土地资源,进山入沟拓展生猪养殖发展空间。 

(二)加大资金奖补力度 

积极引导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2021年4月-2021年12月,对所有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种猪场,进行资金分类奖补: 

1、奖补方式

奖补一:商品猪、仔猪出栏补贴

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的养殖场,出栏生猪80元/头、仔猪30元/头予以奖补。 

奖补二: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圈舍新增面积补贴

存栏1000头及以上规模场,新建、改扩建猪场新增圈舍面积以200元/m2标准予以补贴;存栏3000头及以上规模场,新增圈舍面积以260元/m2标准予以补贴;存栏5000头及以上规模场,新增圈舍面积以320元/m2标准予以补贴。 

补贴资金发放方式为:1、新建、改扩建猪场新增圈舍面积按相应规模标准验收后发放50%的补贴资金;2、剩余圈舍补贴资金按×50%的比例计算发放(出栏大于2000头按2000头计算)。 

奖补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

新建养殖场按照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完成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清运、利用等设施配套。存栏1000头及以上规模场,按照5万元/户标准予以补贴;存栏3000头及以上规模场,按照10万元/户标准予以补贴;存栏5000头及以上规模场,按照50万元/户标准予以补贴。 

奖补四:“三通一平”奖补

新建有机肥厂、屠宰场、饲料生产企业按照《中阳县招商引资项目“三通一平”奖补暂行办法》(中政办发[2020]14号)奖补标准予以奖补。 

总投资(元)

按固定投资额补助资金(比例)

500万--5000万 

10% 

5000万元--1亿元(不含) 

9% 

1亿元及以上 

8% 

所有养猪企业不再享受《中阳县招商引资项目“三通一平”奖补暂行办法》(中政办发[2020]14号)文件的奖补政策。 

2、奖补要求

(1)选址布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用地备案、环境评估等手续材料; 

(2)实行严格的防疫措施,有相应的强制免疫疫苗注射档案及瘦肉精检测记录等相关档案; 

(3)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畜禽粪污治理“三同时”制度,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清运设施设备与生产规模相匹配; 

(4)商品猪、仔猪出栏补贴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数量为准。 

(三)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金融部门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支持吕梁模式”,利用“乡村振兴贷”,开展中长期贷款业务。按1:1比例对生猪产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贴息基数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贴息期2年。 

(四)引入集体资金扶持 

各乡镇充分利用好村集体破零资金和光伏收益村集体部分,鼓励引导村集体资金以入股方式参与养殖大户的生猪养殖,收益分配由乡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实现村集体经济和养殖大户双赢。 

(五)落实生猪养殖保险 

加大生猪养殖保险扶持力度,落实好现有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创新“一保通”模式,将生猪保险纳入“一保通”范畴。鼓励养殖户能保尽保、应保全保,实现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抵御风险隐患,提升防范能力。 

能繁母猪(金额单位:元/头)

保险金额

保险费

各级财政保险费补贴比例

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县财政

养户自负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1500

90

50%

45

12%

10.8

9%

8.1

9%

8.1

20%

18

育肥猪(金额单位:元/头)

保险金额

保险费

各级财政保险费补贴比例

中央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县财政

养户自负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比例

保费

800

40

50%

20

12%

4.8

9%

3.6

9%

3.6

20%

8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中阳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组,由县长孙燕飞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高青山任副组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中阳分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办、金融办、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各乡镇等相关单位为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县范围内的生猪产业发展及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产业的指导服务;各乡镇要成立领导机构,抓好部署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发展任务,健全考核办法,推动工作顺利实施。 

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生猪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小组,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发改局、各乡镇、兽医站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全县生猪养殖场选址规划技术指导。 

2、明确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农业农村局 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统筹做好生猪生产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行政审批局 做好项目申报、备案工作,支持养猪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发函通知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以便日常监管;财政局 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支持力度,兑现各项支持政策,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贷”的带动作用,扶持生猪产业大发展;自然资源局 统筹协调养殖用地需求,督促指导乡镇对辖区内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进行及时备案;市生态环境中阳分局 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指导养殖场开展环保达标改建,做好生猪产业环境污染监管和环评手续办理工作;水利局 在养殖场选址上予以严格把关,禁止在水源地以及南川河、暖泉河流域内建场;林业局 积极做好林地调整,坚决杜绝在一、二级林地范围内选址建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做好产业的市场流通工作;统计局 做好生猪产业一产固投和一产增加值得入统上报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乡村振兴局 做好养殖项目的储备入库工作和资金整合、使用、监督工作;统计局 做好生猪产业项目入统入库工作。 

3、加大政策扶持。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中阳分局和行政审批局等各有关单位要用好用足现行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生猪产业发展项目的支持,加大龙头企业和养猪大户扶持力度,同时利用好各种涉农整合资金,落实好生猪产业发展各类优惠政策,确保资金利用好、资产不流失、农民收益稳,全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局每年预算不少于100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和200万的非洲猪瘟检测经费,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4、落实防疫保障。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防疫物资、防疫经费投放力度,进一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薪资待遇。落实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乡签订目标责任制,分工协作,切实抓紧、抓好免疫标识、消毒灭源、疫情监测、防疫监督等防控措施,对防控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的,要追究乡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将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产业季度上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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