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社发〔2019〕68号
关于在我县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
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根据人社厅函[2019]144号、晋人社办函[2019]271号、吕人社函[2019]337号《关于在全国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文件精神,在我县稳步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社部办公厅《“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为目标,以推广使用调解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工作和规
定,充分运用“互联网+”,改进调解服务方式,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效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让群众少跑腿。
二、推广范围
全县各乡镇调解组织和各企业调解组织。
三、进度安排
调解服务平台推广工作,按照全面覆盖、逐步推进、急用先行的原则,分两个阶段推进,到2020年年底前,全县各乡镇调解组织和企业调解组织全部使用调解服务平台。
第一阶段:完成架构搭建,及时开展在线服务(2019年12月底前)。县级用户负责建立各乡镇及大型企业的调解组织用户并为调解员分配账户及调解员信息审核和登记录入工作,及时开展在线服务。具体操作流程:当事人输入网址http:223.71.147.149/portal或扫描二微码进入调解服务平台首页,进行调解申请和查看案件办理进度。
第二阶段:在全县各小微企业全面推广使用(2020年6月底)。
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扩面推广至各小微企业。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高度重视调解服务平台推广工作,明确责任人,确保调解服务
平台推广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强化宣传。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传媒发布信息。积极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申请解决争议案件,不断提高调解服务平台的使用率。
附件:“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业务联络员名单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业务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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