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社发〔2020〕73号
关于调整乡镇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结构比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8号)文件精神,经2020年12月29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乡镇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在晋人社厅发[2013]81号、晋人社厅发[2013]87号、晋人社厅发[2013]91号文件规定的控制标准基础上提高2%,请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