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社发〔2021〕50号
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校外托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依法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用人行为, 根据中纪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按照县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巩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成果,进一步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和文化教育培训市场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治理范围
全县校外托管机构。
三、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我局特成立如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范淑平 中阳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 武文忠 中阳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 冯海军 中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队监察员
王夏雄 中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队监察员
张 栋 中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队监察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武文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治理内容
校外托管机构执行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应当与所聘人员(劳动者)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时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等。
工作安排及要求:
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我县辖区内的所有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特别要排查在职教师与校外托管机构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集中清理整顿(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对校外托管机构遵守劳动用工等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将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限期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将给予行政处罚(处理)。
清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针对此次整改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汇总治理成效,进一步健全规范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劳动用工行为长效机制。并将治理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仍然存在的问题等及时上报。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