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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社发〔2023〕129号 中共中阳县委组织部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王永玫等4名同志为村(社区) 工作人员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01-05 16:40 来源: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人社发〔2023129

中共中阳县委组织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王永玫等4名同志为村(社区)

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阳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中人社发〔202338)文件精神,决定聘用王永玫等4名同志为到村(社区)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从2023920日算起。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1.聘用大学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为5(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工作。试用期内工资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统一占用乡镇事业编制。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乡镇事业编制没有空编的,由县委编办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调剂。

2.按照“县级招聘、乡级管理、村级使用”的原则,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共同实施,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社区)。要加强对聘用大学生的跟踪培养,安排优秀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对一”帮带,促进干事创业。

3.聘用大学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县委组织部牵头,做好聘用大学生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确实不适宜在村(社区)工作的要及时清退,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在岗期间存在脱岗现象严重、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聘用大学生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纳入县委干部培训计划和农村(社区)“领头雁”培训计划,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有计划地选送到省、市内外发达地区和高校参加短期培训。

5.试用期满后,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我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担任村(社区)“两委”主干或其他班子成员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干部给予相应待遇保障;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或村(社区)“两委”办公室主任的,参照其他“两委”班子成员给予相应待遇保障。

附件:中阳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名单

中共中阳县委组织部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阳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聘任职务

     备注

  1

王永玫

  女

枝柯镇南大井村主任助理

最低服务年限为5

  2

刘 璇

  女

武家庄镇塌上村支部书记助理

最低服务年限为5

  3

马子钧

  男

暖泉镇弓阳村主任助理

最低服务年限为5

  4

左 凯

  男

暖泉镇宣化庄村支部书记助理

最低服务年限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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