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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9-13 10:34 来源: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文旅2022]17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

现将中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阳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

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严査重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努力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整治集中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以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重点

1、加强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场所和文保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査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燃香、烧纸等行为,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通道标志是否明晰、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完善、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等。(县文旅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加强文旅行业经营单位证件资质安全检査。重点排查文旅行业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经营服务许可资质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文旅行业经营单位等。(县文旅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局配合)

3、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景区内电梯、缆车、索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或检验合格证、运营许可手续、定期检测证明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局、属地乡镇配合)

4、加强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旅行社是否与游客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是否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等。(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5、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局、属地乡镇配合)

6、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及特殊岗位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局、属地乡镇配合)

7、重要设施、装备管护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县文旅局牵头、县市场局、属地乡镇配合)

三、整治安排

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整治集中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结束。

(一)企业持续自查自纠。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隐患自查台账。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要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除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外,要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进行报告。

(二)部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县文化和旅游局要明确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建立“职责和任务”两个清单,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査,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律按上限处罚,该整顿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取缔,触犯法律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各企业场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认真研究制定过硬措施,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扭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抓出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

)强化追责问效。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

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

查到底严惩不贷;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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