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信息
1、单位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县委2号楼5层
对外办公电话: 530064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 033400。
2、机构法定职责:
(1)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2)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3)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4)组织实施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3、领导信息:
王学彦,职务:局长,分管工作:全面负责党的建设和卫生健康体育各项工作。
刘改莲,职务:副局长,分管工作:主抓医改和安全,分管医改办、安全股、维稳综治股、纪检科技股。
高建军,职务:计生协会副会长,分管办公室、职业健康股、卫体中心、计生协会、医政股、中医股、体育股、财务股。
冯艳平,职务:计生协会秘书长,分管计生股、人口发展股、协助计生协会、老龄康养股。
赵小勇,分管创卫工作。
许晓丽,职务:红十字会副会长,分管红十字会、协助创卫、基层公卫股、疾妇股;
武小光,职务:执法队队长,负责执法监督公共卫生、乡村振兴、护林防火防汛防震
高正阳,执法队副队长,负责执法监督医疗卫生(包括核酸实验室),抓好办公室文书起草、党建。
郭建斌,职务:主任,全面抓好妇幼工作、隔离场所。
4、单位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各股室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创卫办公室,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组织、规划、督促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室,监督指导全县卫生系统事业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编制财政拨付的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算、决算,负责工作人员调资、“五险一金”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疗卫生监督执法股,负责全县各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进行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及医疗废物、采血机构、传染病报告等相关监督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股,负责对全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和监测,对全县生活用水、供水及饮用水产品等进行相关监督检查,对学校托幼机构监督及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理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股,开展企业职业病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各企业职工的职
业健康安全监管监督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各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各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化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生协会,负责拟定计划生育协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计划生育会员宣传计生政策,做好新的六项重点任务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健教股,负责全县健康教育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层公卫股,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维稳综治股,承担卫生系统信访、安全、维稳、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技纪检股,负责宣教和卫生健康科普教育工作,贯彻咯是几件监察制度以及全系统党风医风教育,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口发展股,负责全县计生审批、奖扶、统计,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承担系统妇女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生股,承担全县计划生育的审查、审核及县直机关的计生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老龄康养股,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康养服务,做好我县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体育工会股,组织和举办全县性群众体育活动及比赛,组织参加县级以上群众体育类比赛,维护全局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福利和互助互济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妇股,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负责重度精神病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政股,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负责全县医疗废物管理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医股,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等中医药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建人事,负责机关党建人事工作及系统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年报等相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