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疫防组办发〔2021〕25号
关于拨付第九批红十字会捐款的通知
县红十字会、疾控中心、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研究同意在县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资金中拨付县疾控中心物资储备费用30.8168万元;拨付县民政局隔离观察所运行费用7.38万元。
请以上单位严格按照《关于中阳县红十字会接收捐款的使用意见》中疫防组办发(2020)7号和《全市红十字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吕红(2020)6号文件精神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中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