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晋脱贫攻坚办〔2019〕39号)和吕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中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晋脱贫攻坚办〔2019〕39号)和吕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按照动态管理常态化工作要求,完成新识别贫困户、脱贫户返贫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自然变更工作;按照年度脱贫计划,完成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核实和录入标注。采集和录入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更新和录入贫困户(含脱贫户)、贫困村(含出列村)基础信息;核实、采集和录入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信息;标注2019年度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
(三)边缘户摸底和信息采集录入。对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进行摸底,并采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四)脱贫监测户摸底和标注。对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历年已脱贫户进行摸底,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
(五)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核实各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基础信息,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对已脱贫人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全面排查。
(七)检点各项政策落地情况。对所帮扶贫困户今年享受的政策全面梳理,是否应享尽享。
二、工作原则
此次动态管理要围绕“清、准、细、实、序”五个字原则开展。
(一)清。就是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做到政策清、底数清、目标清、算账清。
(二)准。就是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础信息准、政策落实准、帮扶措施准、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排准。
(三)细。就是脱贫措施细、项目落实细、数据和指标采集细。
(四)实。就是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做到工作作风实、脱贫措施实、收入测算实。
(五)序。就是要对标对表对时,倒排时间表,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程序按时有序履行。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工作培训(10月10日前完成)
各乡镇要按照全省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部署和《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动员部署,分层级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对象覆盖到参与动态管理工作的所有干部。
(二)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核准(11月10日前完成)
1、动态管理。按照《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常态化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常态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依据《贫困退出指标解释》和2019年脱贫标准指导线,严格执行标准、履行程序,做到全程公开公示,完成新识别贫困户、脱贫户返贫认定、人口自然变更及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工作。
2、摸底调查。对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产业失败或就业不稳、因病因灾因学或突发变故刚性支出较大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开展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低保户、特困供养户、老年户、大病户、受灾户、无劳力户、往年的清退户及民政、住建、教育、卫生、医疗、残联、工会、妇联等部门2019年帮扶过的困难农村家庭,分析被调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致贫风险,研究确定为边缘户。
对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劳动力缺乏、有大病病人、产业失败或就业不稳、转移性收入占比超50%以上、脱贫后收入持续下降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不包含2019年的脱贫户)开展摸底调查,分析被调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返贫风险,研究确定为脱贫监测户。
3、信息采集更新核实。
(1)采集新识别贫困户和边缘户信息。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边缘户基础信息采集表》,采集新识别贫困户、边缘户的基础信息。
(2)采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
(3)采集更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及自然村的变化信息。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贫困村信息对照表》,进村入户采集更新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及贫困村内自然村2019年度的变化信息。
(4)核实采集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晋脱贫攻坚办〔2019〕34号)有关要求,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分年度打印《贫困户帮扶措施采集表》(2014-2019年)、《贫困户基础信息表》(2014-2018年)和《贫困村基础信息表》(2014-2018年),开展进村入户核实采集各年度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
(三)数据录入和标注(11月25日前完成)
在完成动态管理、摸底调查和信息采集核实工作的基础上,填报《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统计表》,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动态管理情况及统计表,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组织开展数据录入和标注。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9年度动态管理模块中,完成贫困户脱贫、新识别、返贫、人口自然变更、基础信息更新等操作;在单独模块中,完成边缘户录入、脱贫监测户标注等操作。所有系统操作于11月25日24时前全部完成。
(四)问题数据核查和整改(12月31日前完成)
11月26日,动态管理模块全部关闭。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将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脱贫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数据质量等问题,形成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清单,并反馈到县。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问题分发给各乡镇,乡镇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并在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调整完善。
(五)工作总结(2020年1月8日前完成)
各乡镇对2019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以红头文件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摸底。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含第一书记)对2019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和脱贫户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提出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名单。5000元是参考标准,各乡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户收入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标准开展摸底,摸底结果暂不公示,内部掌握,系统标注。
(二)关于当年识别当年不能退出问题。对于今年动态管理常态化工作中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户,在2019年底不能脱贫;对新识别的贫困人口,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采集更新,尤其是家庭收入信息。
(三)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四)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五)关于做好与部门数据衔接的问题。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数据,各县市区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比对衔接,确保数据一致,避免出现“一个部门一套数”问题。
(六)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切实减轻基层的工作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本年度重点工作,同时今年又增加了新内容和新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务必高度重视,要把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乡镇要将动态管理、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和“一码清”推广等工作有效衔接、统筹安排、同步推进,避免重复入户,提高工作效率;特别要把“一码清”推广工作作为核实修改问题数据、采集录入项目资金、帮扶措施和倒逼帮扶队伍进村入户;各项工作任务要把握重点,压茬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把工作质量。据实采集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可靠、完整准确,严审信息录入,提高数据质量,做到线上线下数据一致、“账实相符”。要把贫困户脱贫质量放在贫困退出工作的首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履行程序,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的识别和返贫认定要严把扶贫标准,把是否存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主要依据,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特别是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工作,各乡镇要对各行政村、农户做好统筹分类,选取典型村开展摸底调研,分析研判,采集录入相关信息。
(四)提升数据质量。国务院扶贫办已将扶贫开发数据质量纳入年度扶贫工作成效考核范围,正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专项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常态化约谈内容。各乡镇要做好相关行业部门数据比对衔接工作,充分利用扶贫开发信息监管子系统,结合每次下发的问题数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准和修正,逐项销号清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扶贫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
(五)开展协调指导。动态管理工作期间,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将派出督导调研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市里已成立业务工作指导组,对各县市区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同时,建立动态管理工作周报机制、问题实时解答机制、视频调度会议机制,每周四下午4点前报回一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随时解答各县市区上报的问题,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视频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和通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业务工作指导组,对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全程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具体要求
2、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3、边缘户信息采集表
4、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5、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6、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7、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8、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统计表
附件1
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信息采集范围
包括贫困户(含脱贫户)、贫困村(含出列贫困村),以及贫困村内的村民小组。主要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新识别的贫困户和边缘户要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二、信息采集方式
(一)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
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边缘户基础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2和附件3。
(二)贫困户、脱贫户、返贫户的信息采集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基础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并更新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返贫户须补充采集“返贫原因”。
(三)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
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4和附件5。
(四)贫困户历年帮扶措施的信息采集
使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历年帮扶措施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并采集“是否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指标。
(五)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
对于存在返贫风险历年脱贫户,摸底后,采集“返贫风险”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6。
附件2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 ||||||||||||||||||||||||||
家庭住址:____省(区、市)_____市(地、州、盟)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乡(镇)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 ||||||||||||||||||||||||||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选填): 银行账号(选填): | ||||||||||||||||||||||||||
A23识别标准(单选):□国家 | A24 贫困户属性(单选):□一般贫困户 □低保贫困户 □特困供养贫困户 | |||||||||||||||||||||||||
A25军烈属: | □是 □否 | A26 计划脱贫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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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 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 工区域 | A13务工时间 |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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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贫原因(可扩充) | ||||||||||||||||||||||||||
A27a致贫原因1(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
A27b致贫原因2(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
A27c致贫原因3(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四、收入情况 | ||||||||||||
A28 工资性收入(元) |
| A29 转移性收入(元) |
| A29d 养老保险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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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 A29a 计划生育金(元) |
| A29e 生态补偿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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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 财产性收入(元) |
| A29b 低保金(元) |
| A29f 其他转移性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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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 A29c 特困供养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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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 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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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生活条件 | ||||||||||||
A33耕地面积(亩) |
| A34 牧草地面积(亩) |
| A35 水面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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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 林地面积(亩) |
| 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
| A36b林果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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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7 入户路类型 |
| A38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 A39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否 | |||||||
A40危房等级 |
| A41 住房面积(平方米) |
|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 □否 | |||||||
A43 是否有卫生厕所 | □是 □否 | A44 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 □是 □否 | A45 主要燃料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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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否 |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是 □否 |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 □否 | |||||||
六、帮扶责任人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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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边 缘 户 信 息 采 集 表
一、基础信息 | |||||||||||||||||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 | |||||||||||||||||
联系电话: | |||||||||||||||||
二、家庭成员信息 | |||||||||||||||||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证件 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 面貌 | A8 文化 程度 | A9在校生 状况 | A10健康 状况 | A12务工 区域 | A13务工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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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贫风险 | |||||||||||||||||
A52a致贫风险1(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 |||||||||||||||||
A52b致贫风险2(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 |||||||||||||||||
A52c致贫风险3(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 |||||||||||||||||
四、收入情况 | |||||||||||||||||
A28 工资性收入(元) |
| A29 转移性收入(元) |
| A29d 养老保险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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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 A29a 计划生育金(元) |
| A29e 生态补偿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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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 财产性收入(元) |
| A29b 低保金(元) |
| A29f 其他转移性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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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 A29c 特困供养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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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 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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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 A1姓名 | A2 性别 | A3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 A5与 户主 关系 | A6 民 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 在校生状况 | A10 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 务工区域 | A13 务工 时间 | A14 失学或 辍学原因 |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 增加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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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
婚入填“2”。
附件5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 减少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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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
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6
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家庭住址: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村
序号 | 户主姓名 |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返贫风险1(必填) | 返贫风险2 | 返贫风险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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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返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
附件7
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帮扶责任人信息等六个部分。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字、填表日期等内容为纸质版采集表归档使用,不录入系统。
2.指标类型及填写说明
(1)字符型:填写数字或汉字,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证件号码等。
(2)数值型:需填写数字,如务工时间、工资性收入等。
(3)选择项:需要勾选,如识别标准、贫困户属性等。
(4)是否项:需填写“是”或“否”,如饮水是否安全、是否通生产用电等。
3.有些指标,如是否独生子女户、是否双女户为部分省(区)选填指标,不需要的可以不采集,省里可以在纸质版采集时将该项内容剔除。
4.除选填项(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外,其他指标项不得为空。如没有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务工时间”填“0”。
二、指标解释
(一)基本信息
1.联系电话(字符型)
一般为户主电话号码,也可以填写能够联系该户主的家庭成员、亲戚、邻居、村负责人电话。若为固定电话,需填写区号。
2.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字符型)
是指贫困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的具体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A23识别标准(选择项)
指贫困户所属范围,包括国家标准、省定标准和市定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市级农村扶贫标准。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4.A24贫困户属性(选择项)
包括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是指狭义的贫困户,指家庭有劳动能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或存在饮水、住房、教育、健康等“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是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或存在饮水、住房、教育、健康等“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农户。低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特困供养户”是指享受了国家特困供养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或存在饮水、住房、教育、健康等“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农户。特困供养贫困户享受国家特困供养和扶贫双重待遇。特困供养贫困户一般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户。
5.A25是否军烈属(是否项)
包括军属和军烈属。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16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军烈属指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简称,在役军人因公牺牲,其家属称军烈属。
(二)家庭成员信息
1.A1姓名(字符型)
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薄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
2.A2性别(字符型)
填写“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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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3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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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4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字符型)
采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提供的身份证号码(18位)填写,无证者需经当地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身份证号码证明,方可填入系统。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直接填写二代残疾人证号码(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共20位代码组成)。
5.A5与户主关系(字符型)
指贫困户家庭成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具体关系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 本人或户主 配偶 之子 之女 之儿媳 之女婿 之孙子 之孙女 之外孙子 之外孙女 之父 之母 之岳父 之岳母 |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99 | 之公公 之婆婆 之祖父 之祖母 之外祖父 之外祖母 之兄弟姐妹 之叔伯 之曾孙子 之曾孙女 之侄儿 之侄女 之兄弟媳妇 其他 |
6.A6民族(字符型)
以本人身份证登记的民族为准,如无身份证,则以户口簿上登记的民族为准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汉族 | 02 | 满族 |
03 | 回族 | 04 | 蒙古族 |
05 | 藏族 | 06 | 维吾尔族 |
07 | 苗族 | 08 | 彝族 |
09 | 壮族 | 10 | 布依族 |
11 | 朝鲜族 | 12 | 侗族 |
13 | 瑶族 | 14 | 白族 |
15 | 土家族 | 16 | 哈尼族 |
17 | 哈萨克族 | 18 | 傣族 |
19 | 黎族 | 20 | 傈僳族 |
21 | 佤族 | 22 | 畲族 |
23 | 高山族 | 24 | 拉祜族 |
25 | 水族 | 26 | 东乡族 |
27 | 纳西族 | 28 | 景颇族 |
29 | 柯尔克孜族 | 30 | 土族 |
31 | 达斡尔族 | 32 | 仫佬族 |
33 | 羌族 | 34 | 布朗族 |
35 | 撒拉族 | 36 | 毛南族 |
37 | 仡佬族 | 38 | 锡伯族 |
39 | 阿昌族 | 40 | 普米族 |
41 | 塔吉克族 | 42 | 怒族 |
43 | 乌孜别克族 | 44 | 俄罗斯族 |
45 | 鄂温克族 | 46 | 德昂族 |
47 | 保安族 | 48 | 裕固族 |
49 | 京族 | 50 | 塔塔尔族 |
51 | 独龙族 | 52 | 鄂伦春族 |
53 | 赫哲族 | 54 | 门巴族 |
55 | 珞巴族 | 56 | 基诺族 |
99 | 其他 |
|
|
7.A7政治面貌(字符型)
指贫困人口的政治面貌,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 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 04 05 06 | 民主党派人士 无党派民主人士 群众 |
8.A8文化程度(字符型)
指贫困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 文盲或半文盲 小学 初中 | 04 05 06 | 高中 大专 本科及以上 |
9.A9在校生情况(字符型)
指贫困人口目前在学校就读的情况,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 学龄前儿童 学前教育 小学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普通高中一年级 普通高中二年级 普通高中三年级 中职一年级 中职二年级 中职三年级 高职高专一年级 | 14 15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 高职高专二年级 高职高专三年级 技师学院一年级 技师学院二年级 技师学院三年级 技师学院四年级 本科一年级 本科二年级 本科三年级 本科四年级 本科五年级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技师学院是在原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技工院校,是技工院校的最高层次。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可招收相关专业中职或高中毕业生,亦可招收初中毕业生。
10.A10健康状况(字符型)
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健康 长期慢性病 | 03 04 | 大病 残疾 |
“健康”是指过去一个月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长期慢性病”是指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疾病,如肝炎、肺炎、糖尿病;“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的疾病。
11.A11劳动技能(字符型)
劳动技能本质上是人的劳动能力,这种劳动能力包括人的体力能力、智力能力和心理能力。具体指标代码如下,填写汉字。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5 | 普通劳动力 技能劳动力 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 03 04 | 丧失劳动力 无劳动力
|
普通劳动力是指16周岁-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技能劳动力指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16-60岁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是指16-60之间有劳动能力的病人以及60岁以上的健康人群,能够从事一些简单劳动的人员。
对残疾人有劳动力的界定应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并在村民大会讨论和村委会核实中据实评判残疾人有无劳动力,避免主观上将残疾人直接列入无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之外,其他类别和登记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力。
12.A12务工区域(字符型)
在县内、省内县外、省外务工,选择务工企业所在的地区,如果在家务农、学生、军人等情况可选“其他”。务工区域包括务工所在省、市、县、乡。
13.A13务工时间(字符型)
指在调查年度内累计务工时间,填写月数,范围为0-12。如外出务工三个半月填写3.5;如果是在家务农、学生、军人等情况,务工时间填0。
14.A14失学或辍学原因(字符型)
失学:从来没有上过学。辍学:没有完成规定学业发生的中途退学行为。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因病 因残 | 03 04 | 厌学 其他 |
15.A15是否会讲普通话(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6.A16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7.A17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8.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9.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0.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1.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2.A23 识别标准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国家 省级 | 03 | 市级 |
23.A24 贫困户属性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一般贫困户 低保贫困户 | 03 | 特困供养贫困户 |
特困供养贫困户: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24.A25 是否军烈属(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25.A26 计划脱贫年度
(三)致贫原因
1.A27致贫原因(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04 05 06 07 | 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缺土地 缺水 | 08 09 10 11 12 13
| 缺技术 缺劳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因丧
|
(四)收入情况
1.A28工资性收入(元)(数值型)
主要指调查年度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2.A29转移性收入(元)(数值型,自动生成)
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3.A29a计划生育金(元)(数值型)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及双女户的奖励。
4.A29b低保金(元)(数值型)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必须是民政认定的低保户,否则为0。
5.A29c特困供养金(元)(数值型)
特困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特困供养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而设立的。
6.A29d养老保险金(元)(数值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龄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未到领取年龄者为0。
7.A29e生态补偿金(元)(数值型)
对个人或区域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投入或放弃发展机会的损失的经济补偿。
8.A29f其他转移性收入(元)(数值型)
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9.A3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数值型)
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
10.A31财产性收入(元)(数值型)
也称资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11.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数值型)
通过资产入股开展各类项目,不需参加劳动而直接从项目收益中获取的分红。
12.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数值型)
除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以外的财产性收入。
13.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数值型)
主要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五)生产条件
1.A33耕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包括因各种原因休闲和抛荒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耕种和租入的土地面积。
2.A34牧草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该户承包集体的全部牧草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或租入的牧草地面积。
3.A35水面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承包集体的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代他人经营或租入水面面积。
4.A36林地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包括生长乔木、竹类、红树林和灌木林等主要用于林业的土地面积,不包括代他人临时经营和租入的面积。
5.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从生态、社会、经济条件实际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转为林地的面积。
6.A36b林果面积(亩)(数值型)
是指包含水果、干果、木本粮油、茶、竹、中药材、用材林、食用菌以及花卉、种苗等特色经济林面积。
7.A39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8.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9.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六)生活条件
1.A37入户路类型(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 泥土路 砂石路 | 03 | 硬化路
|
2.A38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数值型)
指到村内主干公路(道路)的最小距离。A37、A38用于了解入户路情况。
3.A40危房等级(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C级 | 02 | D级 |
4.A41住房面积(平方米)(数值型)
是指农户自有住房建设面积。不包括仓库等作为生产用途房屋面积。无房户的住房面积为0。
5.A42是否通生活用电(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6.A43是否有卫生厕所(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7.A44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是否型)
指饮用水量有保障,水质安全。水量有保障指的是正常年份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升;水质安全指的是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且单次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且不间断供水。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8.A45主要燃料类型(字符型)
柴草、干畜粪、煤炭、清洁能源、其他。单选,其中“清洁能源”是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电潮汐地热等,也包括沼气和天然气。
9.A48是否通广播电视(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0.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是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 是 | 02 | 否 |
11.A52致贫风险(字符型)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3 05 07 | 因大病 因灾 因突发事件 因失业 | 02 04 06 09 | 因学 因残 因产业失败 其他 |
(七)帮扶责任人
1.姓名(字符型)
填写帮扶责任人姓名,一户可有多个帮扶责任人。
2.性别(字符型)
填写“男”或“女”。
3.政治面貌(字符型)
填写帮扶责任人政治面貌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01 02 03 | 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 04 05 06 | 民主党派人士 无党派民主人士 群众 |
4.帮扶(选派)单位名称(字符型)
帮扶责任人所属的单位名称。录入时从系统中已存在的帮扶单位中选择。
5.帮扶开始时间(字符型)
必填项,填写帮扶开始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5.01)。
6.帮扶结束时间(字符型)
填写帮扶结束时间,精确到月份(如:2015.01)。如无法确定结束时间可不填。
7.联系电话(字符型)
必填项,填写能够联系到帮扶责任人的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采集表可以不填写,录入时根据选中的帮扶单位自动生成。
附件8
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统计表
市县名 | 退出贫困村 | 确定脱贫户 | 新识别贫困户 | 认定返贫户 | 人口自然变更 | 边缘户摸底 | 脱贫监测户摸底 | |||||||||
增 加 | 减 少 | |||||||||||||||
村数(个) | 剩余贫困村数(个) | 户数 (户) | 人数 (人) | 户数 (户) | 人数 (人) | 户数 (户) | 人数(人) | 涉及 户数(户) | 人数(人) | 涉及 户数(户) | 人数(人) | 户数(户) | 人数 (人) | 户数 (户) | 人数 (人)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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