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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9—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居民电费补贴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21 10:16 来源: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发改发〔2020〕33号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下发2019—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居民电费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电力公司: 

  2019—2020年度采暖季已结束,根据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冬季取暖“煤改电”居民电费补贴办法的通知》(中政办发(2019)4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计划下发2019—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居民电费补贴,请各相关乡镇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煤改电”居民电费补贴户数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 

  一、补贴范围 

  2017年以来车鸣峪乡、工信局、发改局组织实施的成片区“煤改电”农村居民用户。 

  二、补贴时间和标准 

  依据县政府规定,车鸣峪乡采暖期补贴时间6个月:每年10月7日到次年4月7日计算;其它乡镇采暖期补贴时间5个月:每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计算。补贴标准:核算电费在2000元/户/年以下的实报实销,最高不超2000元/户/年。 

  三、补贴方式 

  由乡镇会同电力部门逐户核定补贴金额,村委、用户确认,乡镇汇总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审核后拨付乡镇,由乡镇负责发放到户。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乡镇、电力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负责,确保不误报、不漏报。 

  2、严格按照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相关政策,专款专用,确保煤改电用户电费补贴能及时到位。 

  3、各相关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将正式文件和附件1、附件2及时报回县发改局。 

  特此通知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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