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发〔2020〕68号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中阳县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合理控制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全县能源转型、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起草了《中阳县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0年工作方案》,现将《中阳县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中阳县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0年工作方案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0年工作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吕梁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0年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能源消费结构,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我县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减量等量替代工作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途径,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统领、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机制,在保障全县能源供应安全前提下,聚焦煤炭消费“增量控制、存量削减”,确保完成2020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要求,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县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争取增加0.5%-1%,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争取控制在209万吨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从严执行国家、省、市重点耗能、耗煤行业准入规定。禁止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严禁审批、核准、备案焦化、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禁止配套建设燃煤自备电厂,确保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单位产品(产值)能耗、煤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配合
(二)认真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将煤炭减量替代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明确减量替代明细,制定减量替代方案。对未通过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配合
(三)有效压减焦化行业用煤
推动中钢保留的配套焦炉开展干熄焦改造,并积极推广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等相关节能技术应用,有效降低吨焦综合能耗。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降低煤电生产供电煤耗
力争2020年底完成中钰电厂一台背压式机组改造,争取2020年全县重点燃煤电厂供电煤耗平均下降1-2g标准煤/千瓦时,合理控制发电用煤。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五)严格控制冶金行业用煤
严格执行钢铁、铸造等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费限额标准,深入能效对标,引导企业实施提标改造。鼓励钢铁企业增加废钢使用量,降低铁钢比;提高转炉煤气和蒸汽回收、高炉渣余热回收等各类余能的回收利用效率。推进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推进能源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整体能耗水平。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配合
(六)强化建筑领域能效提升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提高城镇和农村地区既有节能居住建筑占比。2020年争取完成节能建筑改造88022.86㎡,其中:城镇75842.86㎡,农村12180㎡。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七)提高燃气替代能力
协调做好天然气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积极争取气源,有序发展天然气用户。充分调动企业建设储气设施的积极性,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同时推进县内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提高燃气在工业、居民、交通领域的应用比例,有效替代燃煤消耗。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
(八)提高可再生能源替代能力
结合全县生态红线划定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等相关因素,合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2020年争取全县新增风电装机规模40MW,争取远景150MW分散式风力发电纳入规划。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鼓励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积极开展“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降低弃风弃光率。强化现有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运营管理,降低厂用电率。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九)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整治
摸清现有燃煤锅炉基本情况,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全县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开展国、省道及旅游线路两侧经营性门店燃煤炉灶整治。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配合
(十)推动工业燃煤炉窑整治
针对全县冶铸、新型墙材、耐火材料等行业开展工业燃煤窑炉调查,推进现有燃煤窑炉逐步淘汰,或实施煤改清洁燃料,减少煤炭消费。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十一)持续推进冬季清洁供暖
对照《中阳县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以美丽宜居乡村为重点,全县整体协调推进,持续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到2020年冬季取暖季前,全县城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力争冬季取暖不再成为影响区域大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二)巩固禁煤区散煤防治成果
在现有禁煤区基础上,依据区域条件,合理扩大禁煤区范围。做好现有禁煤区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禁煤区”内散煤销售,依法清理“禁煤区”散煤及燃煤设施,做好商业和民用等散煤用户清洁能源替代宣传引导工作,避免散煤复烧。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落实,宁乡镇、金罗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配合
(十三)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评估
充分利用现有统计数据、环统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专项调研,掌握规上企业用煤品种、用煤量及主要耗煤、耗能设备,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评估,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耗能企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四)强化煤控宣传引导
加强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相关政策的正面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控煤工作经验做法,引导煤炭消费重点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事务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副县长刘小强同志为组长,发改局王占生同志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节能领导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协调小组,加强协调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相关领域责任主体,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点耗煤行业控煤方案,指导重点耗煤行业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
(二)强化资金支持
加大节能减排等各领域相关资金对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倾斜力度,促进资金投入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成效相匹配。对落实燃煤机组改造、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新能源利用、清洁取暖等方面工作予以财税扶持政策。
(三)强化监测预警
县工信局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实行按月调度、按季分析预警,定期发布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晴雨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煤炭消费监测预警预案,采取管用措施,确保完成煤炭削减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核
县发改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常态化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进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部门负责领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跟踪监测,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评估。
附件:
2020年中阳县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目标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目标 (万吨) |
1 | 宁乡镇 | 172.5 |
2 | 金罗镇 | 10 |
3 | 暖泉镇 | 2.5 |
4 | 枝柯镇 | 15 |
5 | 武家庄镇 | 2.5 |
6 | 下枣林乡 | 6 |
7 | 车鸣峪乡 | 0.5 |
合计 | 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