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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中阳县能源领域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21 10:37 来源: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发改发〔2021〕40号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中阳县能源领域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煤矿主体企业、煤矿;选(储)煤企业;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和油气管道企业: 

  现将《中阳县能源领域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能源领域开展行业安全管理 

  “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我县中钢煤业“5·7”机械伤害事故、智旭选煤“6·2”车辆伤害事故及全国、全省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中阳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工作方案》和《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运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全县能源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能源行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县政府“四大” 活动工作安排部署,依法依规打击能源领域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能源企业生产建设秩序,进一步推动全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实现能源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县能源领域安全管理“四大” 活动相关工作,县发改局成立全县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管理检查领导组,负责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组 长:宋建军 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王 盾 县发改局副局长 

  副组长:邓仁忠 县发改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爱明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稽查监督股、煤炭股、节能股等股室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稽查监督股,负责所涉各行业安全管理检查和“四大”活动期间各组执法文书收集、梳理、汇总,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16日,为期一个月。 

  四、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范围 

  全县煤矿生产矿井(含坑口选煤厂)、社会独立选(储)煤企业、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新能源企业和油气管道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煤矿生产矿井 

  重点检查2021年1-5月份煤炭产量数据与统计系统和现场采掘煤量情况;煤矿企业成立三个公司(餐饮、运输、销售)推进情况;煤炭行业安全管理要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施工队伍管理、采掘管理和采掘布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二)选(储)煤企业 

  1、选(储)煤企业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生产工艺流程是否与立项和设计文件一致。 

  3、人员、机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4、煤场封闭储煤棚管理是否规范,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可靠。 

  5、对照洗选煤标准化管理规范,企业开展自评得分是否符合要求。 

  (三)电力企业 

  1、对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电力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3、变电站现场管理制度执行和安全警示标识牌板设置是否按规定执行。 

  4、自备电厂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管理是否规范。 

  5、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6、职工教育培训是否按计划进行。 

  7、电力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履职是否到位;质量行为是否规范。 

  (四)新能源企业和油气管道企业 

  1、新能源企业 

  重点检查新能源企业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评估、开工审批建设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批复;项目单位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是否与原立项批复一致。 

  2、油气管道企业 

  重点检查油气开发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与备案资料是否一致;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建设和保护是否与核准手续一致;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或建设管道、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六、工作安排 

  按照县政府“四大”活动安排部署要求,此次活动要分类进行,县局和所涉企业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完成各项活动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一)大排查活动。 

  1.排查主体。能源领域各企业。 

  2.排查内容。主要围绕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应急准备等7个重点事项和各行业安全管理检查内容纳入排查范围。要把夏季高温隐患作为一个重点进行针对性排查。 

  3.排查方式。以企业自查为主,各企业要站好第一线、守好第一岗,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既排查隐患、又排查问题、也排查原因。 

  (1)集中排查(6月18日至6月24日),全县各类企业集中一周时间,按照各自行业规定,主动及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 

  (2)常态排查。在集中排查的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做到不停顿、不断档、不留白。 

  4.建立台账。各企业要根据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并逐日更新,每两天向县发改局上报一次排查整治情况。 

  (二)大整治活动。 

  1.整治主体。能源领域各企业。 

  2.整治内容。既要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台账所列的问题,也要对涉及各链条、各环节进行检视,揪住一点、整治一片,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带病运行。 

  3.整治方式。 

  (1)即知即改。坚持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做到一般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2)限期整改。6月25日开始,对问题台账进行梳理,有关能源企业对涉及行业安全管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按时整改销号。 

  (3)停产整改。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立即向行业管理、安全监管部门报备,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等,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上报销号。 

  (三)大检查活动。 

  县局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认真对检查范围内明确的企业,结合各行业安全管理检查内容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检查,既检查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又检查企业活动开展情况。 

  (四)大警示活动。 

  1.活动主体。县发改局各有关股室和全县能源领域所涉及的监管企业。 

  2.警示方式。围绕中钢煤业“5·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智旭选煤“6·2”车辆伤害事故,以及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湖北十堰“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临县“6·16”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采取观看视频、开展讲座、组织学习、专题培训、撰写体会、反思剖析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贯穿“四大”活动全过程。 

  3.规定任务。 

  (1)6月底前,县局各行业股室要牵头组织并督促所辖各企业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 

  (2)县局各股室、各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安全知识技能专题培训。重点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3)6月底前,各企业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安全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制度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开展的“四大”活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立即开展各自行业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同步与县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完成好各项活动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二)推进行业安全,强化现场检查。县局各行业股室要进一步加强对所涉行业政策和业务的学习,规范行业管理,细化检查内容,强化现场检查效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做出处理结果,确保行业安全管理目标和任务有效落实。 

  (三)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在“四大”活动及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县发改局推行的“三项制度”,确保 “四大”活动及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四)加强信息报送,推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期间,各检查组要责成专人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准确填写专项行动情况表(附件3),经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每周一上午9时前将检查情况送达稽查监督股(含电子版),汇总整理,经局长审核后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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