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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全县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6-15 17:10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发改202234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全县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电力企业、地电公司中阳分公司:

现将《全县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54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电力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能源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吕梁市安委会《吕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吕安发20227)及市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市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吕能源稽查发202296)安排部署,县局决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按照“四个安全”治理理念,深入排查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推动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杜绝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杜绝发生电力系统“三违”责任事故,杜绝发生大面积停电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领导组,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电力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组,“一把手”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宋建局 县发改局局长

邓仁忠 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能源中心主任

:雷艳军 电力股股长

张珠平 稽查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力股,负责对电力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负责此次行动组织协调、日常调度、信息收集、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主要检查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电力企业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各企业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领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2、电力企业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情况。各企业要持续组织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职责使命,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3、电力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情况。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电力发展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所有工作最突出位置,坚决摒弃“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和认识。

(二)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电力企业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要建立健全上至企业主要负责人、下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坚决消除责任盲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监察力量,保障体系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安全投入足额到位。

5、严格安全生产追责问责。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监察考核,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事件、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不力等的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从严从快问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追责问责“宽松软”问题。

6、配合做好打击“洗洞”盗采金矿及盗采煤炭资源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1号)要求,组织供电企业对矿山非法采选用电行为进行查处。

(三)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7、电力企业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情况。各电力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实施配套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是技术”理念要求,运用技术手段持续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治责任和措施,实施清单化管理,防范隐患恶化为事故。

8、电力企业落实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要求。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1641号)要求,不断强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构成重大以上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并实施挂牌督办。

(四)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9、电力企业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电力企业要健全防汛抗旱领导指挥机构,明确工作部门,部署安排任务,狠抓措施落实;持续开展度汛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煤电厂灰场、重要输电通道、排水泵机管渠、低洼地带场站等的度汛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制度预案体系,健全抢险救援队伍,加强预案演练,提升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影响。

10、电力建设企业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情况。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控,采取技术创新、员工技能培训等措施,着力提升施工安全水平,防范基建事故发生。要深刻认识工程质量是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不断加强工程质量管控,严肃查处工程质量弄虚作假行为。重点对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工程发包管理情况、参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排查整治。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安全管理、高风险作业(起重、高空、临边、动火、交叉、有限空间等)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管理、临近高陡边坡(深基坑、低洼地、挡土墙等)建(构)筑物地质灾害进行排查整治。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工艺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工程质量和工艺流程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抢工期、超能力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11、电力企业推进危化品集中治理情况。电力企业要按照《全省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晋能源稽查发〔202288号)要求,加快推进危化品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健全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三个100%”目标,特别是完成一级、二级液氨重大危险源的尿素替代改造任务。

12、火力发电企业开展除尘器等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火力发电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几起除尘器垮塌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燃煤(生物质)电厂除尘器等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国能综通安全〔202223号)和《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除尘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监能安全〔202229号)要求,明确排查范围和内容,抓紧对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维、技改等环节开展安全排查,重点做好电改布袋除尘器及其钢支架的结构强度分析和安全校核,保障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1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电力企业要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机理规律,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发展。

14、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情况。电力企业要按照生产、施工反事故措施中对班组作业的规定要求,结合《关于开展电力企业“一人一月一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加强班组安全技术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班组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积极推动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增强基层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15、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电力应急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等工作,定期规范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要求组织应急能力评估,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极端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16、电力企业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情况。电力企业要加强对运维检修和电力建设项目等作业现场防灭火和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对火灾防控和消防预案及演练、作业现场防灭火制度、临时用电(火)消防管控措施、消防器械配备、消防教育培训进行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办公、宿舍、厨房、库房等临时搭建的建(构)筑物选址布局、建筑材料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查整治。加强对相关发电企业储煤场、危化品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是对储煤场、易燃易爆危化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危化品风险分布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危化品工艺流程管控进行排查整治。深化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专项检查。深化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

(五)加强“三外”安全管理

17、电力企业用工准入把关情况。电力企业要加强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外协人员(以下简称“三外”)的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认真审查“三外”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技能水平、安全生产业绩等条件,坚决将资质不符、能力低下、事故多发的单位拒之门外或清退出场;要加强项目业务招投标管理,在招投标指标体系中合理设定安全生产指标权重,确保中标单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能力,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问题,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18、电力企业对“三外”单位和人员实施统一管理情况。电力企业要将“三外”单位和人员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真正将“三外”人员与本企业人员同等对待;加强对“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提升“三外”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技能水平。坚决杜绝外委单位和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无计划无管理临时用工等问题。

(六)加强电网安全管理

19、电网企业调度运行安全管理情况。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负荷测判,及时统筹全网电力电量平衡,结合负荷变化趋势做好蓄水存煤和检修安排;完善迎峰度夏等重点时段安全保供预案,留足系统安全裕度,保证电网安全;优化系统控制策略,加强直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管控交直流混联系统连锁故障风险,整治局部电网频率电压波动问题。

20、电网企业重要电网设备运维管理情况。电网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运维检修、输(配)变电线路走廊安全距离、防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通知要求,完善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和交叉跨越点安全防护;深刻吸取我国台湾地区和中亚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教训,加强检修作业防误操作管理,提升二次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关键厂站保护及开关拒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单一设备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针对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编制多层级、跨专业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完善线路防山火、防雷击、防风偏、防覆冰等措施。

21、电网企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电力企业要贯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强化电力监控系统体系结构安全、系统本体安全、全方位安全管理、安全应急、基础设施物理安全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安全防护能力评估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按照要求完成专用安全装置升级加固,强化供应链安全管控,提升行业网络安全水平。

22、电网企业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情况。加强对输(配)电线路设备特别是过林草区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对线路老化陈旧、本体缺陷、线路裸露、私搭乱建的排查整治以及对线路设施周围可燃物、线路通道违法种植超高树木等进行排查整治。输(供)电企业要加强与林草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将超出本单位管理权限的问题隐患移交所在地方政府。

(七)推动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和2022年度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23、电力企业落实重点任务情况。各企业要认真学习《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国能发安全〔202162号)、《2022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国能综通安全〔20221号)《2022年山西电力安委会重点工作任务》及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十四五”有关行动计划等文件,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工作台账,积极推动落实,定期总结进展成效和问题不足。

(八)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4、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情况。各企业要结合制定年度教育培训和会议调研等计划,部署安排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督促指导本企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内容,掌握安全生产最新标准要求,明晰各自安全生产权责义务。

25、电力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要求情况。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基层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新进、转岗、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重点岗位或特殊岗位,坚决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26、电力企业吸取事故警示教育情况。电力企业要跟踪掌握行业内外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情况,深入剖析直接原因和问题根源,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经验反馈,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在本企业再次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20221031日)。

各电力企业要对照本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并按照“边查边改”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解决问题、管住风险、消除隐患。

(二)县局全覆盖检查阶段(202254日-831日)。

县局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灵活运用线下、线上手段,对所有电力企业自查整改工作以及本《方案》要求的内容开展全覆盖检查指导,督促各电力企业及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

(三)省、市级督查阶段(2022515日起-1031日)。

省、市能源局将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方案》内容对各类企业电力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到位、自查整改不落实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电力企业要认真扎实做好此次电力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建立各类台帐,准备各类材料,随时准备迎接省、市能源局督查检查。

202211月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全面系统总结此次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至县局电力股。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指导,靠前指挥协调,亲自部署开展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问题,保障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有序高效推进。各企业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发现和消除一批电力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县局监管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工作任务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附件:

1.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隐患检查整改验收表

2.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隐患排查整改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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