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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司法局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19 09:48 来源:中阳县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机构基本信息 

  中阳县司法局是中阳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联系方式:0358-5300645,办公地址:中阳县人民政府大院4号楼4层,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月1日—9月30日,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15:00—18:00) 邮政编码:033400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股6个职能股(室),和宁乡司法所、金罗司法所、枝柯司法所、暖泉司法所、下枣林司法所、武家庄司法所6个司法所。全局行政编制20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目前全局共有人员44名,公务员18名,事业人员11名,政府购买人员10名,见习生5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县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规章清理、译审工作,编辑出版本县政府规章汇编正式文本。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对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硏究工作。 

  (九)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中阳建设规划,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三、领导信息 

  徐大钧,中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四、内设机构情况 

  中阳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6个司法所。 

  (一)办公室(挂政工股牌子)。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物资装备等;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草拟;负责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电、接待、文印、督查、信息、通讯、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信访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搞好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局的扶贫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大事记的汇集、编写及汇编成册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全系统装备财务计划的编报和统计工作,对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定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局党组日常事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本系统的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组、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干部的考察任免、考试录用、教育培训、劳资调配、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各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做好县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公民普法;指导检查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普法对象的培训和考核评比;负责组织全县各级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考核验收评比等;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司法所的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核准登记和年检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资格审查、年度考核审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的推选工作;监督检查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委托,组织或协同、指派司法所开展对拟适应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的社区影响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和法律文书交接事宜,安排社区服刑人员至司法所报到登记;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宣告和解矫宣告;组织或指导司法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审核批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等级措施和教育矫正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司法所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个别教育措施;组织或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组织或指导司法所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及时提供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确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出对社区服刑人员司法奖惩的建议,审核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行政奖惩;负责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手续和请(销)假、迁居以及期满解矫或矫正终止的审核工作;承担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事宜。负责全县帮教安置工作的政策研究、工作规划和建章立制等;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等;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律师执业证的初审和发放;负责指导全县律师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律师资格的审查、申报和撤销工作;负责对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律师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拟定公证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证书的发放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的管理工作。 

  (六)法治股。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律师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审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投诉举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行监督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投诉、举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实施;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日常管理工作;为县政府的重大决定、重大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向县政府及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负责承办市政府发送县政府征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修改意见的组织研究、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编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文本;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协调、论证,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报告:承办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管理工作;承办县领导同志交办事宜。 

  其他机构: 

  乡镇司法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根据乡镇设置,派出6个乡镇司法所,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联系人(所长) 

宁乡司法所 

山西省中阳县 

宁乡镇政府院内 

延宁州 

金罗司法所 

山西省中阳县 

金罗镇金罗村旧派出所院内 

郭二平 

枝柯司法所 

山西省中阳县 

枝柯镇政府院旁 

马艳辉 

暖泉司法所 

山西省中阳县 

暖泉镇政府院内 

许  翔 

武家庄司法所 

山西省中阳县武家庄镇政府院旁 

王彩艳 

下枣林司法所 

山西省中阳县下枣林乡政府院旁 

高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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