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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试行)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20 15:22 来源:中阳县信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了进一步推动“零上访”单位创建,大力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根据省联席办要求,结合吕梁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组成

第一条  吕梁市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第二条  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担任,召集人由分管信访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

第三条  联席会议成员由乡镇(街道)相关职能站、所、室、中心负责人和所辖农村(社区)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调整或工作变动需要变更的,可随时充实补充。

第四条  信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需有5-7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

(二)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协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

(四)为本辖区开展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力保障。

第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具体事宜。

(二)加强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实行台账管理,做到底清数明。

(三)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

(四)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重要信访预警信息及工作情况。

(五)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三、会议制度

第七条  联席会议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主要是分析研判本辖区信访形势,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作为会议决定事项的依据,印发责任部门执行。

第八条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工作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相关成员参加,可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第九条  联席会议研究涉及重大信访问题或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需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报告。

四、日常工作机制

第十条  联席会议建立信访信息收集报送机制。辖区内机关、农村、社区、企业等单位要将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或矛盾纠纷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并向相关责任单位通报,督促落地核查,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建立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对乡镇(街道)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报告报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和召集人,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建立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总要求,及时对政策性、群体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从政策层面推动化解;特别重大的,提交县市区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五、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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