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文件
中住建发【2022】17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中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中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
安全保障实施细则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动态化保障“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晋农组发【2022】6号),结合《关于做好全县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中住建发【2021】22号),制定中阳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细则。
工作目标
根据2019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提出的“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的指示精神,坚持“动态监测、动态保障、动态清零”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农村房屋排查,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制度
(一)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制度
为及早发现、及时处置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出现的安全隐患,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制度。
1、动态监测对象
动态监测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
2、动态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为:现住房屋是否是安全住房;已改造房屋是否存在改后出现墙体裂缝、房顶漏水等现象,是否存在改而不住情况;未改造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是否是安全住房,是否存在因灾受损。
动态监测方式
实行“四级联查”制度。一是农户自查。农户在发现房屋裂缝、沉降等疑似危房问题时及时上报;二是村级日常排查。由村两委班子人员、驻村工作队、村级网格员负责,对监测对象住房每半月入户走访一遍,如发现危房,一天内村委会组织核查,并上报乡镇;三是乡镇集中排查。对农村六类人员住房,乡镇每季度组织集中排查一次;一般农户住房,每年组织排查一次。对村委上报或乡镇集中排查发现危房,乡镇三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措施,可以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报县住建局。特别是在汛期、雪灾等特殊时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对农户住房安全要重点监测;四是县住建局抽查。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职和村镇股具体负责,不定期对各乡镇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乡镇上报的符合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五天内确定解决方案。
同时,县乡设立住房安全保障热线,县住建局住房安全保障热线为0358-5022664,各乡镇也设立热线电话,并予以公布,接收农户反映。
(二)实行住房安全动态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置,实行住房安全动态保障制度。
组织鉴定
对村委、乡镇上报的不安全住房,由住建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确定住房安全等级,提出房屋改造意见。县住建局、乡镇均要建立不安全住房信息台账,及时开展鉴定评估。
2、处置措施
鉴定为A、B级的房屋,不进行改造,观察居住。鉴定为C、D级的房屋,由乡镇下达隐患通知书,设立警示标志。对住人的房屋,立即撤离人员,限期进行改造;对不住人或阶段性住人的房屋,予以封堵、围挡或拆除。同时实行“五包一”制度,由网格员、小组长、村干部、镇下乡人员、片长对隐患房屋进行包联负责。
3、危房改造
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由乡镇督促农户自行改造;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动态实施危房改造。危房改造按照“个户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查、县级核准”的流程进行审批,采取改造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修缮加固现有闲置房、统建集体保障房等方式进行改造。拆除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超过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危房改造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户均补助1.4万元,改造支出不超过1.4万元的按实际支出金额补助。危房改造严格执行“四办法一标准”要求,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成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专班。组长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职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村镇股,负责对乡镇监测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受理乡镇危房改造申报、审批,并拨付补助资金。
各乡镇也成要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专班,组长为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副组长为乡镇分管领导,专班办公室设在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动态监测、动态保障全过程的组织实施。
2、强化排查责任。一是落实村级首排责任制,分片负责,责任到人;二是切实加强日常排查,做到“四级联查”,确保排查无盲区、不遗漏;三是发现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
3、严格落实政策。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组织改造,验收合格后及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农户,由农户自行改造。
4、加强宣传培训。通过自媒体、印刷品等渠道,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涉及的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学习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住房安全排查、改造等业务知识,确保及时、准确排查到位、改造到位、落实政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