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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中环责改字[2023]37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10-13 15:55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中环改字[202337

山西吕梁耀龙煤焦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00112671773B

 址:中阳县金罗镇东合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崇星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9月18日经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煤矸石棚未完全封闭,且煤矸石未苫盖。

以上违法行为有2023年9月18日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对煤矸石进行苫盖,对未全封闭煤矸石暂存棚进行封闭。

三、责令改正的期限和履行方式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将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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