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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2021年度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1-24 15:50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1年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吕环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2021年度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日常监管检查按照全年抽查比例总数,按月开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按月开展检查。

查对象

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三、抽查内容

对纳入全县2021年排污单位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情况、总量年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执行情况和信访投诉等内容进行检查。

四、组织方式

采用双随机系统软件抽取被抽查单位名单和执法人员,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二)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至少按照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三)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突出的信访举报案件,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对列入年度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可减少或者免于抽查检查。

五、牵头部门及配合科室

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大气保护股、水环境股、生态辐射股、土壤固废股、行政审批股、监测站及监控中心配合检查。

工作要求

(一)抽查“双随机”

监管执法实行局队合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有综合行政执法资源,随机选派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检查程序和检查内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抽查检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抽查留痕

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吕梁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吕环函[2020]120号)的规定进行现场执法,做到抽查留痕。对抽查进行全过程记录。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的人员要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动态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工作。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由执法检查人员负责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

(三)抽查保密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法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四)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落实责任

县级环境监管工作全面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政队在编在岗并已取得执法证人员在年度内须完成当年抽查污染源数量工作。我分局将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对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加强宣传培训

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专刊、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同时加强对环境监察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附件1: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2021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xlsx

附件2: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xlsx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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