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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教科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2-10 09:07 来源:中阳县教科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教科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项目类别父类检查项目检查对象类型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备注
1不定向大类抽查事项清单



2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细类不定向主体《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
1、经费投入和管理
2、办园条件
3、教师队伍建设
4、保育教育管理
5、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前教育情况

3省级教育督导细类不定向主体1.《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2.《义务教育法》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3.《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第二条 对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条例。 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
1.领导职责
2.经费投入与管理
3.办学条件
4.教师队伍建设
5.教育管理
6.教育事业发展指标

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检查、评估细类不定向主体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2.《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8号)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和配套政策;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
"1.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落实情况;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3.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5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监督评估细类不定向主体"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2.《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工作,对职业教育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对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职业学校及其教育工作进行评估。"
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

6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细类不定向主体"1、《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2、《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4号)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重点考察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7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细类不定向主体"《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
第六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指导、检查和督促本地区高等学校实施学生管理。"
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注册等有关情况。

8民办高校教育教学的监督检查细类不定向主体"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三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山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2006年5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民办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1.办学条件
2.教师队伍建设
3.教育教学管理"

9对教育考试机构、学校(考点)考试、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细类不定向主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考试、
招生行为"

10教师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细类不定向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教师考核工作

1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监督细类不定向主体"1.《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过程

12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督查细类不定向主体"《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
第三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软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规范;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卫生是否达标。

13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细类不定向主体"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2、《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3年7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日常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未设办事机构的,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五条 教育、人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卫生、建设、工商、旅游、通信、邮政、金融等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系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并应当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是否规范"

14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细类不定向主体"《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2003年教育部令第16号)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本辖区测试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制定测试工作规划、计划,对测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
"检查日常管理工作、
测试工作是否规范"

15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监管细类不定向主体"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09年9月24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条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职责;
(二)结合各自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指导、督促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定期检查考核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落实情况;
(五)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六)向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七)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和组织应急演练等情况

16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细类不定向主体《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令第28号,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

17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活动的监督细类不定向主体《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劳动行政部门等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日常监督,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师资队伍、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督、学籍管理、文凭发放等相关内容

18教育收费与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检查细类不定向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以及使用管理情况
2、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19学校食堂安全情况的检查大类抽查事项清单


附检查明细表格
20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检查大类抽查事项清单


附检查明细表格
2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大类抽查事项清单



22学校是否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协议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学校是否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23是否有与所有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是否有与所有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
24是否有一周每日食谱并上墙公示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是否有一周每日食谱并上墙公示
25食谱中食品的数量、规格是否标识清楚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食谱中食品的数量、规格是否标识清楚
26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
27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票据是否齐全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票据是否齐全
28学校食堂是否进行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是否不少于150g、是否标明日期及采样人姓名。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学校食堂是否进行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是否不少于150g、是否标明日期及采样人姓名。
29学校食堂是否设置专用的储藏室、是否配备好专用储存设备,是否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学校食堂是否设置专用的储藏室、是否配备好专用储存设备,是否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30是否存在食品原材料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是否存在食品原材料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
31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消毒柜、留样柜、工作帽、工作服、食品上架存放、添加剂专柜、放添加剂容器名称、面食加工设备清洗、加盖、食品合格证、供货商许可证等)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消毒柜、留样柜、工作帽、工作服、食品上架存放、添加剂专柜、放添加剂容器名称、面食加工设备清洗、加盖、食品合格证、供货商许可证等)
32是否制定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办法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是否制定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办法
33是否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细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主体
是否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34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大类抽查事项清单



35实验室。1、现场查看桌凳质量,完好或损坏; 2、进行漏电保护试验,检查电路安全,有无漏电。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1、现场查看桌凳质量,完好或损坏;
2、进行漏电保护试验,检查电路安全,有无漏电。

36仪器器材室。1、查看维修记录,检查仪器器材质量,完好或损坏; 2、检查药品质量,查看危险品保管情况及药品有效期,保管到位与否; 3、检查五防(防水、防火、防尘、防腐、防盗)是否到位。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1、查看维修记录,检查仪器器材质量,完好或损坏;
2、检查药品质量,查看危险品保管情况及药品有效期,保管到位与否;
3、检查五防(防水、防火、防尘、防腐、防盗)是否到位。

37信息技术室。1、开机检查计算机质量情况,完好或损坏; 2、检查电路安全情况,漏电保护试验,有无漏电。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1、开机检查计算机质量情况,完好或损坏;
2、检查电路安全情况,漏电保护试验,有无漏电。

38多媒体设备。开机检查多媒体质量情况,完好或损坏。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开机检查多媒体质量情况,完好或损坏。
39室外体育器材。1、现场查看室外运动器材,完好或损坏; 2、现场查看室外运动场地,完好或损坏。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1、现场查看室外运动器材,完好或损坏;
2、现场查看室外运动场地,完好或损坏。

40图书室。1、现场查看图书质量,好或差; 2、现场查看五防情况(防水、防火、防尘、防腐、防盗),防护到位与否。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1、现场查看图书质量,好或差;
2、现场查看五防情况(防水、防火、防尘、防腐、防盗),防护到位与否。

41课桌椅。现场查看课桌椅质量,完好或损坏。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现场查看课桌椅质量,完好或损坏。
42校服。现场查看校服质量,好或差。细类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质量检查主体
现场查看校服质量,好或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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