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农业农村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项目类别 | 父类检查项目 | 检查对象类型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畜禽定点屠宰管理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2 |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畜禽定点屠宰管理 | 主体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一条 《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①查处畜禽私屠滥宰和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的行为;②监督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畜禽宰前验收、畜禽待宰静养、屠宰加工管理、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③检查无害化处理情况;④检查不合格肉品和液氨使用情况 | 1次/年 |
3 | 动物卫生监督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4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动物卫生监督 | 主体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第19号令发布)第二十八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的诊疗活动、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诊疗机构合法性等内容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 2次/年 |
5 | 肥料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6 | 对省内登记的肥料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肥料 | 主体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2011年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修改)第三十条 | 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等产品 | 2次/年 |
7 | 农药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8 | 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农药 | 主体 |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第9号令修订)第三十二条 《山西省农药管理办法》(1998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23号令发布)第二十一条 | ①农药经营单位资质;②农药登记证;③年检情况;④农药生产、经营行为;⑤产品包装标签;⑥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续展登记等 | 2次/年 |
9 | 农业转基因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0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农业转基因 | 主体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十一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16年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十四条 | 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发、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 从事农业转基因工作的科研单位:1次/年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单位: 1次/年 种子生产、加工和销售单位 :1次/年 |
11 | 兽药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2 | 对兽药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兽药 | 主体 | 《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第《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检查兽药生产企业GMP规范情况、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GSP规范情况 | 1次/年 |
13 | 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4 | 对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 主体 |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修正的《饲料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饲料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①饲料企业生产记录、产品留样及生产过程的防控;②经营饲料产品的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相应许可文件;③养殖者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及自配料使用;④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对人体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 | 2次/年 |
15 | 种畜禽监管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6 | 对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种畜禽监管 | 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5号主席令公布)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 ①检查有无超范围生产经营种畜禽;②检查制种设施运行使用情况;③检查选种选配计划落实情况;④检查育种记录是否完善;⑤检查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落实;⑥检查供种手续是否完善;⑦检查种畜禽个体档案是否健全;⑧检查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管理情况。 | 2次/年 |
17 | 种子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8 | 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种子 | 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第四十七条 | ①现场检查;②对种子进行取样测试、试验或者检验;③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生产经营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④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⑤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1次/年 |
19 | “三品”质量安全及标志使用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20 | 对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及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三品”质量安全及标志使用 | 主体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7年农业部第6号令修订)第三十三条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2012年农业部第6号令公布)第二十四条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11年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 | 1次/年 |
21 | 生鲜乳监管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22 | 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细类 | 生鲜乳监管 | 主体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第536号令公布)第四十六条 | ①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②生鲜乳收购站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收购、销售、检测记录;③生鲜乳准运证明,生鲜乳交接单等 | 2次/年 |
23 | 对养殖场、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24 | 对养殖场、屠宰场的“瘦肉精”监管 | 细类 | 对养殖场、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 主体 | 1.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意见》农业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 | 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等环节对“瘦肉精”的检验 | |
25 |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管 | 细类 | 对养殖场、屠宰场的行政检查 | 主体 | 规范性文件:晋农(牧医)发[2009]6号《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 1、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生产区、生活区、隔离区、污物处理区是否明显分离,是否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2、是否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配备;畜禽养殖小区是否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3、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并;制定并实施完善的兽医卫生防疫制度;4、是否有畜禽养殖档案,是否严格禁用国家禁止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是否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 | |
26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27 | 生产过程中农药投入的检查 | 细类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主体 |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农业部第9号令修订)第三十二条 《山西省农药管理办法》(1998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23号令发布)第二十一条 | (1)是否使用禁限农药;(2)是否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3)农药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
28 | 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监管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29 | 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 | 细类 | 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监管 | 主体 | (1)是否建设符合标准的粪污收集处理设置;(2)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
30 | 生产过程粉尘治理 | 细类 | 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监管 | 主体 | 是否做好安全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