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卫健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项目类别 | 父类检查项目 | 检查对象类型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卫生健康执法监督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2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 细类 | 卫生健康执法监督 | 主体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检查 | |
3 | 对重点连锁药店消杀用品使用情况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4 | 对重点连锁药店消杀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 | 细类 | 对重点连锁药店消杀用品使用情况 | 主体 | 对重点连锁药店消杀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 | ||
5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6 | 其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细类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主体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
7 |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 | 细类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主体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
8 |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 | 细类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主体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b) | ||
9 |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 | 细类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主体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
10 |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 | 细类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 主体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
11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2 | 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卫生监督 | 细类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主体 | 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5.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 | ||
13 | 中小学校卫生监督 | 细类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主体 | 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中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 | ||
14 | 医疗卫生监督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5 |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 细类 | 医疗卫生监督 | 主体 |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中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执行。 | ||
16 |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大类 | 抽查事项清单 | ||||
17 | 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 | 细类 |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主体 | 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情况的专项检查 | 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情况的专项检查 | |
18 | 医疗机构院感防控 | 细类 |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主体 | 对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情况的检查 | 对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情况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