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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中阳县因灾受损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的解读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2-13 21:04 来源:住建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源文链接:中阳县因灾受损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灾后重建修缮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重点群体、薄弱环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改造,政府统筹与群众自建相结合,政府补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加快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修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确保春节前我县受灾户全部安全入住。

二、实施对象

各乡镇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或住房受损后鉴定为C级、D级危房,并且没有其它安全住房的农户。

三、具体任务

()加快摸底排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摸底排查的实施主体。要在迅速、全面、准确、完整地完善基础数据,详细统计因灾受损户数、面积、受损程度及受灾户是否有其他安全住房等信息。

()迅速完成鉴定

住建局是安全性鉴定的实施主体。要逐户出具鉴定报告,分别确定隐患等级,明确隐患部位和隐患内容,并针对性提出修缮、加固、拆除意见和具体整治措施。

()尽快修缮重建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重建修缮的组织实施主体。确定为原地重建修缮的,对鉴定为C级的住房,要尽快进行安全加固修缮;对鉴定为D级和倒塌的住房,要尽快拆除重建。重建建筑质量标准参照下发的农房建设图集,重建面积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完善建房管理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受损住房修缮重建管理的实施主体。要科学制定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和保障方案,有序开展选址、审批、建设、入住等工作。

()解决安置住房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解决受灾村民安置住房的实施主体。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解决受灾农户住房安全问额,确保受灾农户全部入住安全住房。

()加强监测救助

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受灾监测和帮扶救助的实施主体。要立即组织开展受灾群众身份信息化比对核实和帮扶救助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安全性再鉴定工作

再鉴定工作原则上于20211120日前完成。

(二) 地质灾害评估

受灾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于1120日前完成

(三) 资金支持方案

县财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于20211120日前制定我县《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资金支持工作方案》,明确补助对象、标准及来源,第一批补助资金原则上于20211220日前发放到位。

(四)修缮重建

要求于20211220日前完成重建修缮工作,并全部入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压实工作责任(三)加强质量监管(四)提供资金保障(五)严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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