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组发[2021]1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试点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1〕191号)、《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吕梁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会议。
二、目标任务:2022年至少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3-5个,2022年全县完成粮食作物托管面积1万亩,通过托管形式托管撂荒地1万亩。乡镇各打造一个精品点。
三、实施内容:2022年我县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杂粮等粮食作物的生产托管,主要在6个乡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万亩(其中:宁乡镇1000亩,金罗镇2000亩(含1200亩撂荒地),枝柯镇4000亩(含2000亩撂荒地),暖泉镇6000亩(含4300亩撂荒地),武家庄镇4000亩(含500亩撂荒地),下枣林乡3000亩(含2000亩撂荒地),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多完成的面积以实际完成面积进行补助。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四、项目补助
(一)补助对象。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二)补助作物。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杂粮等。
(三)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杂粮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作物施肥、秸秆粉碎收贮、玉米青贮以及撂荒地复垦耕种等环节。
(四)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县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和面积不少于60%,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适度规模经营户单个补助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耕地的补贴:
(1)机耕作业服务价格75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2.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旋耕作业服务价格7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1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播种的补贴:
(1)农作物(玉米)的机播服务作业价格45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3.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农作物(玉米)的旋播服务作业价格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4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收割的补贴:
(1)农作物(玉米)的机收服务作业价格140元/亩(不含运输),财政补助资金42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农作物(玉米)的机收+秸秆粉碎收贮服务作业价格300元/亩(不含运输),财政补助资金90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农作物(玉米)青贮服务价格22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66元/亩(不含运输),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撂荒地复垦耕种100元/亩。
(五)补助方式。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完成量为准。
五、实施步骤:1、优选服务组织。2、确定服务地块。3、签订服务合同。4、提供作业服务。5、严格检查验收。6、项目绩效评价。
六、工作机制:1、创新托管服务模式。2、培育壮大服务主体。3、推进集中规模经营。
七、保障措施:1、加大宣传引导。2、加强组织领导。3、加大督促检查。4、强化资金监管。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 农经站 530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