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文件链接:《中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补充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以中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建设,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破解资金零碎、分散、重复交叉问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资金形成“合力”,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
1、《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
2、《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
三、方案的目标任务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任务目标走的基本原则,结合部门实际,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助力农村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补充方案》内容包括:整合规模、调整情况、使用方向、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整合规模
全县2022年统筹整合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17000万元。截止2022年11月底已整合各类资金17090.86万元。2022年专项资金16008.0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6945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204万元;市级专项资金1659.05万元;县级专项资金6200万元。
(二)调整情况
调减资金涉及32个项目,涉及资金1594.66万元,其中:产业类涉及18个项目,涉及资金1129.52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0个,涉及资金367.84万元;其他类项目4个,涉及资金97.3万元。
(三)使用方向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中调整时,安排了50%资金的项目年终调增资金23个,涉及资金1232.17万元;新增项目8个,涉及资金362.49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好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好指导、监管责任。三是要把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
2、规范运作。一是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把验收关,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项目,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闲置浪费。三是倒排工期,按序时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支付。
3、强化监管。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常态化,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制度。二是乡镇(部门)以月报告工作进展;三是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对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政策咨询:乡村振兴局 办公室 53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