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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06-18 09:24 来源:​中阳县工信和科技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了切实解决农贸市场紧急避险撤离后的遗留问题,配合推进我县旧城区规划改造,县委、政府决定对农贸市场片区范围内商铺(菜台)实施征收(征收范围详见方案第二条)。为了规范本次商铺(菜台)征收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领导组办公室草拟了《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发布《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方案(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及社会各界对征收方案有不同意见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zyxgygs@126.com,联系人:冯先生,办公室电话:5065000

附件: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方案(征求意见稿)

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4617

附件:

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切实解决农贸市场紧急避险撤离后的遗留问题,配合推进我县旧城区规划改造,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决定对农贸市场片区范围内商铺(菜台)实施征收。为了规范本次商铺(菜台)征收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等法律法规以及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主体

农贸市场商铺(菜台)的征收和补偿主体为中阳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工信和科技(国资)局,由工信和科技(国资)局委托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单位。工信和科技(国资)局要会同县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发改、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依法做好农贸市场商铺(菜台)的征收及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征收资产归属工信和科技(国资)局代表政府进行管理。

二、征收范围

农贸市场已出售的商铺及菜台,其中商铺62套(一层39套,二层23套);菜台18套。

三、实施时间

20226月至20249月。包括摸底调查、查勘评估、签订协议等全过程。根据工作需要和与被征收对象签订补偿协议的进展情况,可适当调整具体实施时间。

本次征收商铺(菜台)签约期限为20天,起始日期为县政府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商铺(菜台)征收决定作出后,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协议。

四、征收方式与标准

被征收商铺(菜台)实行货币补偿与奖励结合的方式。

(一)货币补偿标准

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具体包括:被征收商铺(菜台)主体建筑与商铺内所有设施设备。

(二)征收奖励标准

征收期为一个月,被征收商铺(菜台)在规定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商铺每平米奖励2000元,菜台每平米奖励1000元,本次征收费用约需2600余万元。

五、市场评估

被征收商铺(菜台)的价值由被征收人同意,通过招标方式产生的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

六、争议解决办法

1.征收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2.商铺(菜台)征收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吕梁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商铺(菜台)征收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仍有异议,商铺征收当事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协议,或者被征收商铺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商铺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4.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能签订协议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征收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征收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6.本方案由中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城镇化建设,成立中阳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工作领导组,负责该市场商铺(菜台)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孙燕飞  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小红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张福平   县工信和科技(国资)局局长

            乔剑锋   县国投公司董事长

            郭唤平    县国投公司总经理

            高   真     县国资中心主任

成       员:任欣荣  县财政局局长

            高云平  县住建局局长

            秦勇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树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冯建国  县信访局局长

            任建中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志拯  县税务局局长

            徐大钧  县司法局局长

            刘永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勇   宁乡镇镇长

            吴晋伟  地电中阳分公司经理

            刘侯管  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武雄伟  宁乡镇北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县农贸市场商铺(菜台)征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和科技(国资)局,办公室主任张福平(兼),副主任乔剑锋、郭唤平、高真负责商铺(菜台)征收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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