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或申请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名章);
2、经营农药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名章);
3、与农药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规章制度(打印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名章);
4、与农药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设施照片(5寸彩照)及安全防护,环境污染措施(打印件各2份加盖申请单位名章);
5、与县农委会植保站签订责任状及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名章);
6、经营台账封面、封页复印(2份加盖申请单位名章);
7、县植保植检站两人以上填写实地勘验报告单(两人签字、加盖公章);
8、申请表(一式四份,由县农委分管领导、植保站长签字并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