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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办理地点 中阳县办税服务厅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 中阳县税务局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58-502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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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