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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招商引资项目“三通一平”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0-03-23 00:00

中政发〔202014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招商引资项目“三通一平”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招商引资项目“三通一平”奖补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招商引资项目“三通一平”奖补

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鼓励和吸引县内外投资者在中阳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暂行办法。

一、奖补对象

在中阳境内投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手续齐全,并符合奖补范围第3条规定招商引资企业和本土企业。

二、奖补范围

  1.该奖补政策适用于招商引资企业和本土企业有“三通一平”投资的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奖补。

2.2020年新入库项目按此政策执行;2020年前入库续建项目中,已有相关协议及规定的项目按原协议规定执行,无协议及规定的项目根据2020年新产生的年度投资额按此政策执行。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要求。

3.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非资源类工业产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文旅、物流等服务业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财务支出法统计入库为准,做到应统尽统。

三、奖补标准

1.农业产业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予以奖补;总投资在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9%予以奖补;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予以奖补。

2.非资源类工业产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在25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产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予以奖补;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一次性奖补500万元。

3.服务业产业项目参照农业产业项目奖补办法执行。

4.对特殊引进的转型升级项目、战略性新型产业项目奖补办法由县委、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

四、资金奖补程序和渠道

全县招商引资统计入库项目奖补政策原则上每年集中统一兑现一次。项目如期竣工投产后,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根据项目投资入库的原始有效凭证,负责做好申报项目的筛选、把关、汇总、奖补金额确定等工作;在共同审核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政府分管领导,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县财政统一安排奖补资金,项目奖补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属于招商引资签约落地的项目,通过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渠道进行奖补;属于本地企业投资的项目,农业产业项目通过农业农村局渠道进行奖补,非资源类工业产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服务业产业项目通过工信局渠道进行奖补;中小企业项目通过中小企业局渠道进行奖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负责、高效办事,项目奖补资金下发企业后,由企业自由支配使用。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有相关政策与本暂行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暂行办法施行期间,国家、省、市新出台有关促进投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本暂行办法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国家、省、市和其他行业部门扶持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本暂行办法未尽事宜,可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解读:《中阳县招商引资项目“三通一平”奖补暂行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