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1〕15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信用社 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信用社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信用社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部署,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质效,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会议要求,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全面实施整村授信,创建信用主体,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推进“三农”领域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期机制,满足“三农”和实体经济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以坚守定位为宗旨。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守战略定位不动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部署,持续开展整村授信工作,以更大决心和更大力度,加大支农、支小、支实力度,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推动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
(二)以巩固成果的重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大特色产业贷款投放力度,推动特色产业兴旺发展,持续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贯彻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有效满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生产经营信贷需求,固牢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以防控风险为底线。坚持信贷投放和风险防控两手抓,加强信用社、保险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稳妥开展“见贷即保”批量业务合作模式,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围绕以下目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信用社实体贷款投放55000万元,其中: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45000万元,农村小额信贷25000万元,整体推进农业农村贷款大幅增长。
(二)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现全县89个行政村(居委)整村授信全覆盖,其中:三季度完成57个,四季度完成32个;创建信用主体(乡镇、村)30个,其中:三季度完成17个,四季度完成13个。
(三)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全年信用联社投放农业农村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
四、主要措施
(一)整体联动,持续开展整村授信建设。一是成立“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搭建政府推动、社会共建诚信体系机制,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继续规范和深入开展整村授信工作,成立以各村(居委)主要负责人、信用社人员为成员的“信用户”评议小组,进行收集、评定信用户,同时不断完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各类主体信用档案信息,采取“一次授信、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授信原则,实现对经营主体授信“能授尽授”,确保合理用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三是全面实施信用村居委、信用乡镇评定工作,成立财政、人行、银保监、信用社四方验收工作组,严格按照《信用主体创建验收方案》,评定一家,验收一家,成功一家,确保本年信用主体建设目标完成,推动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提升。四是优化农村信用生态环境。建立对逃废债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协助化解农村各类信用风险。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积极宣传“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信用理念,提高农村居民的信用意识。
(二)优化产品,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供给。一是提升发放信用贷款的比重。对10万元以下农户、15万元以下商户等农村小额信贷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发放,降低农村小额信贷贷款利率,最高年息不超6.5%,简化办贷手续,实行限时办结,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二是积极拓宽农村农业抵质押物范围。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稳妥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抵押贷款,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三是优先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坚持黑木耳、生猪、核桃、肉羊、肉鸡、设施蔬菜特色产业和创建车鸣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尚养桃园有机生态农业循环园“六特两园”方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四是大力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托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三资平台”,精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存、贷、汇等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五是探索保险、融资担保机制。积极加强与保险、融资担保等公司深度合作,有效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满足县域实施乡村振兴信贷需求。鼓励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业务。
(三)精准服务,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一是从脱贫之日起,在5年过渡期内要保持金融帮扶措施总体稳定。过渡期内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有生产经营信贷需求的,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予以支持,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 对有大额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的,运用创业担保贷款、信用社“乡村振兴贷”等产品予以支持。二是加强科技产品推广和渠道建设,延伸服务乡村振兴供给半径。积极探索互联网贷款业务,大力推广“吕梁贷”、“兴农快贷”、微信银行、电话银行等便捷申贷程序以及手机银行、微信支付、云闪付等移动支付的普及应用,提高产品营销的广域性和信贷服务的有效性。发挥“背包银行”的优良传统,依托金融服务站、农村便利店等新型服务载体,拓展便民金融服务功能,消灭金融服务空白点。三是强化农村金融消费权益宣传,提高农村群众金融水平。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实现农村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力度,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构建农村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升助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四是接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服务工作,信用社要在大型安置区科学设置机构网点,并加快农村金融服务站、社区金融服务站建设,将信贷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与乡村振兴有关联的企业、项目,满足移民基础性金融需求。
(四)积极对接,充分运用好各种政策。一是金融政策运用。信用社要加大与人民银行的沟通力度,争取更多的再贷款,再贴现,增加低成本资金来源。二是财政性政策运用。信用社加大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力度,用足用好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降低脱贫人口经营成本。
(五)紧盯目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围绕工作推动、工作质效,加大考核力度,将“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到“13710”电子督办系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圆满效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用社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翟贺平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树华 政府办主任、重点办主任
任欣荣 财政局局长
刘 伟 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平 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军 人行中阳支行行长
王 宇 吕梁银保监分局中阳监管组组长
刘秀峰 信用联社理事长
成 员:武 勇 宁乡镇镇长
高建军 金罗镇镇长
陈 晨 枝柯镇镇长
高志荣 暖泉镇镇长
宋 平 武家庄镇镇长
周志宏 下枣林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信用社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工作的组织、动员、协调、指导和部署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由刘秀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推动、验收督查、考核汇总评价等具体工作以及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担当意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实施整村授信、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转变作风,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将实施整村授信、服务乡村振兴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紧密结合,全面统筹辖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充实组织力量、完善运行机制,要加强沟通对接,形成组织合力,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纪律保障。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办法,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流程操作,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工作。各乡镇、信用社要在交通要道、人口聚集处等场所,通过刷写标语、制作宣传牌等形式,宣传实施整村授信、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要在辖内的乡、村设立宣传专栏,宣传金融知识。要印制专门的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信贷产品、贷款流程、评级授信条件以及各类优惠措施。要通过内、外部的专题简报、信息动态、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展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附件:
1.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任务表
2.中阳县信用主体创建流程表
3.中阳县“信用户”评议小组管理办法
附件1:
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任务表
单位:个
项目 乡镇 | 整村授信覆盖面 | 项目 乡镇 | 信用主体评定 | ||||||||||
全年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全年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小计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小计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宁乡镇 | 16 | 10 | 2 | 4 | 4 | 6 | 3 | 3 |
| 宁乡镇 | 5 | 3 | 2 |
金罗镇 | 21 | 14 | 3 | 5 | 6 | 7 | 4 | 3 |
| 金罗镇 | 7 | 4 | 3 |
枝柯 | 8 | 5 | 1 | 2 | 2 | 3 | 2 | 1 |
| 枝柯 | 3 | 2 | 1 |
武家庄 | 10 | 6 | 1 | 2 | 3 | 4 | 2 | 2 |
| 武家庄 | 4 | 2 | 2 |
暖泉 | 21 | 15 | 3 | 6 | 6 | 6 | 3 | 3 |
| 暖泉 | 7 | 4 | 3 |
下枣林 | 13 | 7 | 1 | 3 | 3 | 6 | 3 | 3 |
| 下枣林 | 4 | 2 | 2 |
合计 | 89 | 57 | 11 | 22 | 24 | 32 | 17 | 15 |
| 合计 | 30 | 17 | 13 |
附件2:
中阳县信用主体创建流程表
项目 | 工作内容 | 佐证资料 | 时间要求 | 责任单位 | |
一、前期准备 | 出台行动方案 | 出台“全面实施整村授信,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 | 行动方案文件 | 2021年7月20日前 | 县政府、信用联社 |
二、动员部署 |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 组织召开由领导组成员、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各信用社参加的动员部署会 | 会议影像资料和相关资料文件 | ||
三、全面实施 | 成立工作组 | 出文XXX乡(镇)关于成立“全面实施整村授信,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成员和职责 | 通知文件 | 2021年7月20日前 | 各乡镇、信用联社、各信用社 |
召开启动会 | 组织召开由辖内各行政村主要班子、信用社人员、至少30人农户、商户或小微企业参加的启动大会 | 会议影像资料和相关资料文件 | 2021年7月20日前 | ||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各村委(居委)、市场(社区)与各信用社签订“全面实施整村授信,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 | 合作协议 | 2021年7月31日前 | 各村委(居委)、市场(街道、社区)、各信用社 | |
成立评议小组 | 1.以村委(居委)、市场(社区)为单位,成立“信用户”评议小组,明确人员组成、职责; 2.评议人员查询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 | 评议小组成员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截图 | 2021年7月31日前 | ||
宣传公示 | 1.在乡镇内的在人群密集、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普惠金融工作专栏; 2.在乡镇粉刷有关普惠金融的墙体标语,不少于2条; 3.每月至少开展1次普惠金融现场宣传活动 | 专栏、墙体标语、宣传影像资料 | 2021年7月31日前 | 信用联社、各信用社 | |
1.在辖内每个行政村(居委)、市场(街道、社区)张贴普惠金融宣传展板和客户经理公示牌; 2.每周村委喇叭及微信群至少进行1次宣传 | 展板、公示牌、微信截图影像资料;宣传登记簿 | 2021年7月31日前 | |||
组织评议 | 各村委(居委)、市场(社区)向信用社提供简介、组织架构表、班子成员、村委户籍信息等 | 资料文件 | 2021年7月20日前 | 各村委(居委)、市场(街道、社区) | |
1.信用社各包村客户经理对户籍信息进行筛选确认白名单客户; 2.评议人员根据白名单客户情况,分别进行评议,填写《整村授信外围评议打分表》,并留存每个评议人员单独评议影像; 3.评议结束后,各信用社将评议结果汇总到评议表中,整理为五类台账并留存电子版 | 白名单信息表、打分表、影像资料、台账 | 持续 | 各村委(居委)、市场(街道、社区)、各信用社 | ||
公示评议结果 | 各评议小组将本村委(居委)、市场(社区)居民评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一周 | 影像资料 | 持续 | ||
召开现场会 | 制定现场会召开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人员、时间、地点、预计达到的目标、费用等) | 资料文件 | 持续 | 各信用社 | |
1.各村委(居委)、市场(社区)召开现场会 2.各村委(居委)、市场(社区)至少召开1次; 3.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 | 影像资料(不少于5张且不重复,签到时影像、现场会全貌、电子屏或横幅、参加人员签到表、发放礼品、现场签约等时段影像) | 持续 | |||
集中签约 | 每个办贷网点现场会后至少组织一次集中签约活动;现场会后在村委的微信群中至少进行一次宣传,留存记录 | 影像资料、截图 | 持续 | 各行政村、各网点 | |
单户签约 | 网点客户经理对未集中签约但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在村委的配合下逐户上门进行签约 | 影像资料 | 持续 | 各信用社 | |
评级授信 | 集中签约和单户签约后限时进行评级授信和发放贷款,签约后5天内必须发放到位 | 贷款资料 | 持续 | 各信用社 | |
客户回访 | 集中签约按10%回访,填写回访表 | 回访表 | 持续 | 各信用社 | |
授信办理回访,按100%回访 | 持续 | ||||
签约未办回访,按30%进行回访,工作日每天回访不不少于5户,负责人回访比例不低于5%,填写回访表 | 持续 | ||||
用信回访,20%进行回访,填写回访表 | 持续 | ||||
贷后跟踪 | 信用社客户经理根据贷后管理办法,按时对授信人员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并填写贷后检查表 | 贷后检查表 | 持续 | 各信用社 | |
四、组织验收 | 验收 | 各行政村授信完成后,包村客户经理根据授信情况对符合验收条件的行政村填写《信用主体验收申报表》,由验收小组根据《信用主体创建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对验收不通过的行政村限时进行整改 | 验收资料 | 持续 | 验收工作小组 |
挂牌 | 在验收通过后,邀请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各村委、人行、银保监组主要负责人对信用主体进行挂牌;各信用社给已评定信用户挂牌 | 影像资料 | 持续 | 各乡镇、各村委、人行、银保监组、信用联社 |
附件3:
中阳县“信用户”评议小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以行政村、居委、信用市场、街道、社区为单位,成立“信用户”评议小组,确保整村授信工作更好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议小组准入条件:
(一)人员特征
1.了解村民信息:对身边村民、居民信息了解程度高,能够精准的提供营销和风险识别信息。
2.具有影响力: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在较多的村民、居民活动中处于组织者地位,可以带领客户经理实地拜访村民、居民。
3.人品正派:建议年龄在30周岁以上,人品正派,与办贷机构有一定的情感基础,愿意为办贷机构提供真实的信息。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当地农户经济基本情况,有较高威望且长期在家的人员。
2.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声誉、无不良嗜好。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民间高息借款。
4.社会声誉好、思想素质高、为民服务主动性高、公道正派。
5.自愿协助农信社(农商行)完成各项工作,接受当地农户、居民监督。
(三)人员类型
1.村干部:书记、主任、妇女主任、会计、出纳、大学生村官、居民小组组长等。
2.德高望重:老年协会活跃老人、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乡医、老军人等。
3.职业选择:能人大户、诊所主任、小超市老板、小作坊主等。
二、评议小组成员组成
评议小组原则上由五人组成,信用社网点负责人为评议小组组长,包村客户经理1名,行政村(居委、信用市场、街道、社区)自然人3名。
三、评议小组成员产生
评议小组内行政村(居委、信用市场、街道、社区)3名成员的产生由驻村客户经理推荐,并填写评议小组成员备案表,经信用社网点负责人亲自把关,并签署意见后,报中阳联社批准并备案。
四、评议小组工作职责
(一)宣传整村授信,协助办贷机构筛选预授信人名单。
(二)协助办贷机构核实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推荐意见。
(三)协助办贷机构做好贷后管理,及时反映风险信息。
(四)协助办贷机构做好贷款催收和不良货款处置工作。
(五)协助办贷机构做好其他金融服务。
五、评议小组保密原则
小组评议遵照互不干扰、互不见面的“背靠背”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泄露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不得泄露评议小组成员提供的客户评议信息。评议小组成员档案及评议小组运用的台账、评分表为保密文件,应及时清点收回,不得对外泄露。
中阳县 乡(镇) 村(居委)
“信用户”评议小组成员备案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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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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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及年限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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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信用社贷款客户 | 是□ 否□ | 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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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联系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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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 | ||
与客户经理认识时间 | 一年内□ 一到三年□ 三年以上□ | ||
评议人员类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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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推荐理由:
客户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 |||
办贷机构审批意见:
网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中阳县信用主体创建验收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阳县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见行见效,进一步提升信用主体创建质效,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
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政府、人行、银保监、信用社四方验收工作组,具体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明确选调。
信用主体验收小组负责开展各项具体验收工作,包括调查、走访、核实、打分以及汇总报告、报表等,收集创建中的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汇报。
二、信用户评定标准
在评定信用户时要以户为单位,对户主进行评定,特别要注意,不得出现一户多评的现象。
(一)信用农户评定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评级授信时年龄和授信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
2、居住地或经营场所位于本县域范围内;
3、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家庭和睦;
4、在农信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家庭主要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6、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7、承贷和偿还能力强,恪守信用,无债务纠纷,在农信社无不良贷款,无欠息,按期主动归还贷款本息,资信良好;
8、农信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信用商户评定标准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2、在本区域自有、租赁的经营场所或固定住所(如为租赁的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达半年以上);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评级授信时年龄和授信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经营项目和主要关系人无经济纠纷;
5、家庭主要成员资信状况良好,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无逃废债务记录;
6、按时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合规守法经营;
7、在农信社(农商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信社的监督,能够如实向借款农信社提供有关经营活动情况,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8、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9、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信贷政策,运行正常,前景看好,收入来源稳定;
(10)农信社(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信用小微企业评定标准
1、认定对象需符合最新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即:企业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以下,企业合法经营且独立核算的企业;
2、企业负责人及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从业年限达2年以上;
3、企业成立年限在2年以上且企业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主导企业行业市场占比在80%以下;
5、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6、在本区域自有租赁的经营场所或固定住所(如为租赁的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达半年以上);
7、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
8、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含)以上且具有相应纳税能力的小微企业;
9、农信社(农商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信用主体评定(验收)标准
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对信用乡(镇)、市场(街道、社区)、信用村进行验收,验收实行百分制打分,具体包括定性指标(25 分)和定量指标(75 分),按照分值分为三档:90 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含)—90分为基本合格; 80分以下为不合格。总得分在 80 分(含)以上验收通过。信用村验收采取一票否决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
(一)信用乡(镇)
1.定性指标:包含组织推动(3分)、宣传情况(3分)、信用标识(5分)、信用环境(2分)、档案质量(12分)。
2.定量指标:包含信贷基础资料收集率(20分)、评级覆盖率(15分)、信用户占比(3分)、授信覆盖率(15分)、信贷合理需求全覆盖率(10分)、存量信用户年检率(3分)、信用村创建(6分)、表内贷款不良率(1分)、到期贷款收回率(1分),、利息收回率(1分)。
3.实行一票否决:辖内信用村占比达到80%(含)以上,按照验收标准评定;不足80%的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
(二)信用市场(街道、社区)
1.定性指标:包含组织推动(1.5分)、宣传情况(2分)、信用环境(1.5分)、合作关系(3分)、信用标识(2分)、档案质量(15分)。
2.定量指标:包含信贷基础资料收集率(20分)、评级覆盖 率(15分)、信用户占比(6分)、授信覆盖率(15分)、信贷合 理需求全覆盖率(10分)、表内贷款不良率(3分)、到期贷款收 回率(3分)、利息收回率(3分)。
3.实行一票否决:入驻商户(居民)达到50户(含)以上, 按照验收标准评定;不足50户的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
(三)信用村
1.定性指标:包含组织推动(4分)、宣传情况(2分)、信用环境(7分)、信用标识(2分)、档案质量(10分)。
2.定量指标:包含信用户占比(25分)、贷款户数占比(20分)、全村借款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农户贷款不良率(10分)、到期贷款收回率(10分)、利息收回率(10分)。
信用乡(镇)、信用市场(街道、社区)、信用村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四、验收步骤
信用主体验收按照“先申报、再验收”步骤进行,由农信社各网点结合实际于每季末20日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自评分情况、信用主体建设相关影像资料等。
验收工作组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验收时间,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并于每季末27日前完成本季度信用主体验收工作,如遇农信社各网点申报业务量大时可视情况调整验收时间。验收过程中对照验收标准逐一进行评分,最终确定验收结果,并进行通报。
五、验收方式
(一)实地调查。走访乡(镇)、街道,了解辖内人口、产业、经济组织等基本情况。重点查看信用主体创建情况、信用环境建设情况,入户调查是否真实、评级授信是否准确,作为进一步开展验收工作的分析依据。
(二)听取汇报。听取被验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汇报内容应至少包括:信用主体的基本情况、信用主体建立的工作内容、推进情况等。
(三)查看档案。翻阅并审核信用乡(镇)、信用市场档案资料以及相关的创建资料。
(四)系统查询。通过农信社信贷管理系统中导出的被验收机构表内不良贷款率、到期贷款收回率、利息收回率等定量指标,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申报机构信贷业务运行情况。
附件:
1.中阳县信用主体创建申报表
2.中阳县信用主体创建验收标准(乡(镇))
3.中阳县信用主体创建验收标准(信用市场(街道、社区))
4.中阳县信用主体创建验收标准(AAA级信用村(AA级、A级))
解读链接:1、图解:《中阳县信用社 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的政策解读
2、文字解读:《中阳县信用社 2021年“全面实施整村授信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业务管理部 504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