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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和吕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7-27 18:17

中政发〔202212

中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

吕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和吕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 

2022727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吕梁市扎实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结合中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政策措施20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面落实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3个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县财政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留抵退税库款后及时所需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完成县本级集中退还存量留底税额。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税政策。实施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类企业 留抵税额,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存量一次集中退还,增量从2022年4月份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3落实延续升级自主减税政策。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两次下调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将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高限扣减政策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契税执行法定最低税率。顶格下调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依法扩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适用范围。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4.实施部分增值税免征政策。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5.落实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中小微企业制造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6.落实新购置设备器具税税前扣除政策。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月)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 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7.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8.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在担保费率统一降至1%以下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费率下降至0.5%逐步减少、免除对小微和三农企业的反担保要求,同时给予在保业务余额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牵头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9.加快财政资金的支付及使用。系统梳理各类资金,加大年初预算资金及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力度,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力度,加快年初待分资金的下达,力争7月底前全部下达。强化结余结转资金动态盘活和统筹使用,对预算执行不力、支出进度缓慢的单位酌情扣减预算资金安排,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对结转资金中不按原用途使用和预计年内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资金,收回调整使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0.加快专项债券的支付及使用。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管理机制,对所有已发行专项债券8月底前全使用完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债贷结合等途径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后续配套融资。加快项目储备,特别是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国家新增纳入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11落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支持政策支持煤、焦、钢、铁等传统产业集约发展,发挥支撑作用;推动氢能、白酒、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申请与市级同等额度的奖励。设立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对当年度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氢能、白酒、新材料等生产企业,在省级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再补50万元。(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落实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扶持政策设立县中小企业纾困资金1000万元,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双循环中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绿色低碳节能改造的中小工业企业,以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助力中小企业技术提升改造、股改挂牌上市、升规上限入统 以及专精特新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办、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3.落实服务业企业支持政策。对年度新增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调查单位,在省市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县级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省市县按5:5:5比例负担。对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新增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对入选中华老字号、国家品牌战略的服务业企业对零售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连锁化发展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14.加快市场主体梯度培育对新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在省30万、市20万元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在省、市给予5万元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库的,在省、市级给予10万元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兑现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在市级财政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补助5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配套补助1500元。牵头单位: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

15落实支持双创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设立县级双创企业扶持发展专项基金100万元,对各类经认定的县级双创企业、项目或在省级双创示范园入驻的企业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前期手续办理方面,县财政根据投资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入驻县双创示范园孵化的企业,结合实际免收房租、水、暖、电、通信等费用。牵头单位: 县发改局配合单位: 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项目推进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6.鼓励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的个人或企业给予奖励。申报专利,鼓励中小微企业申请并拥有专利,对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和申请国外专利被受理并已缴纳费用的, 每件专利分别资助2000元、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申请后被授权的每项再奖励5000元;成功转化为生产力的专利每项再奖励10000元。注册商标,成功注册涉农商标、服务商标的注册人,县政府一次性补贴每件2000元;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注册人,县政府一次性补贴每件5000元。牵头单位: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17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大政采贷支持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8.落实中小微企业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交通运输企业,养老保险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3年3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19落实稳岗就业支持政策采取免申即享发放模式实施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今年已按30%比例返还的,按最新比例补发到位。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全员到岗、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超过50人的每人1500元,超过100人的每人2000元。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0.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1000元、中级 1500元、高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金融政策支持6

2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及受疫情影响人群等的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牵头单位:人行,配合单位:银保监

22.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优先向货运物流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养老等困难行业和疫情防控保供企业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打造特色专属信贷产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缩短至6个月。积极运用支农和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指导金融机构积极与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批量担保业务,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长期款投放规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贷款。(牵头单位:县人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3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向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倾斜。积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水利、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争取国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降碳减污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提高银企“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效率。建立重点融资项目需求库,引导银行机构推行限时办贷、联合办贷。(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行)

24.对在县域内新注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进行贴息在规定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和额度内(个人不超过30万元、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县财政对于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部分进行全额贴息(BP是指基点,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1个基点等于0.01%);对于存量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的贷款,在规定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和额度内(个人不超过30万元,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县财政给予50%的贷款贴息。执行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牵头单位:县人行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25.发挥好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设立县应急周转保障资金1000万元作用,对2022 年按规定申请使用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免收资金占用费。牵头单位: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 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26.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大力开展资本市场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活动,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对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因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依法予以全额返还。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技板上市的企业,在省、市各奖励20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100万元;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在省、市各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100万元。对当年入库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在省、市各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50万元。(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局、经信局、税务局)

落实投资和消费政策措施10

27.2022年固投项目建设进度大力推进2022年计划实施的96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加强跟踪服务,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定期调度进展,持续做好项目从谋划落地到竣工投产的各项工作。强化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持续推动项目开复工,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项目单位

28.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中部引黄中阳县域小水网供水工程中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吴家峁集中供水工程、中阳县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20处分散式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陈家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结合南川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推进南川河高家沟道棠段河道综合治理、东川河河道综合治理、南川河关上弓阳段河道治理集中力量抓好以上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一批。(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

29.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上顶山旅游公路建设,争取8月完工,完成投资8341万元。尽快完善3条建制村通双车、12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及1座危桥改造的项目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完成投资5850万元。配合推进离隰高速中阳段全线通车。推动东山过境公路与国道307汾阳至晋陕界改线工程并线实施。推动国道209中阳县城至隰县一级公路按A线方案改造建设。积极支持桃园集团参与投资修建阳坡旅游公路,推动军山片区项目旅游通道建设尽快启动武家庄镇刘家圪垛至柳林县苏家庄连接线建设,鼓励鑫隆煤业投资修建乔苏线。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相关乡镇

30.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阳县凤城桥工程、县城道路及管网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狐尾沟口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中阳县净水厂扩容质及智慧供水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等已开工项目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对武家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数字城管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未开工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尽早开工建设。对2021年发行债券项目,加快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7月底完成专项债券支付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31.加快教育卫生社会领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已开工的庞家会幼儿园、殡仪馆、养老院护理楼、图书档案馆综合大楼、净水厂扩容提质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快新城体育公园、便民服务中心、南川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关上粮站粮食储备库、宁乡镇(柳沟、段家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卫健局、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32.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汾西中泰300万吨矿井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做好南山煤业复工复产前期协调,尽快正式投产。推动鑫岩煤矿绿色充填式开采。加快张子山、付家焉煤业智能化综采,鑫隆、容大等9对矿井14处综掘开采。推进中钢煤业下属2对矿井采用沿空留巷技术开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33加快扶持平台经济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和现有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和建设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专业市场、特色街区、科技信息、楼宇经济、"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品等市场开发项目,对首次入库入统的新开工项目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对经行政审批部门许可,依法注册登记,接入交通运输与税务监管平台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给予财政、税收等扶持。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乡村e镇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补贴,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

34.促进居民消费加快恢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城区试点开放滨河巷、宝源巷、乔家沟沟口、真武巷巷口、弓家湾巷5个便民市场,提供摊位150余个。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提升城市"烟火气"对符合条件的弱势摊点从业人员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促进餐饮、零售、酒店、影剧院、网吧、景区等各类消费场景正常经营。围绕餐饮住宿、零售百货、家居家电等领域,在首期200万元政府消费券基础上,再适当增发放政府消费券。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市场局、县文旅局

35.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的支持。举办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和展销活动,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以及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逐步大型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税务局

36.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80万元额基础上,自2022年5月3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晚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内,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并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范围,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人行

保粮食供应政策措施2条

37.推进粮食稳产增产。完成10024.48亩撂荒地全面复耕种植。及时兑现农民种粮一次性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落实农业保险全覆盖等稳粮措施,完成玉米、马铃薯、生猪、能繁母猪、核桃、木耳保险入保,投保人10585人,总保费1612.77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38.促进农业生产。2022年安排农业产业发展项目44个,资金8008.45万元,产业配套项目28个,资金2766.59万元,占比67%。实施特优农业,围绕六特,重点发展黑木耳产业,全县黑木耳种植7000万棒,实现产值2.4亿元。实施核桃战略,力争全县核桃产量达到1600万斤,实现产值4800万元。完成生猪产能50万头,全县养牛存栏1.5万头,羊存栏达到7.8万只,养鸡数量达到280万羽。抓好菜篮子产品供给。大力发展蔬菜大棚,全县新增蔬菜大棚57座,力争全县蔬菜大棚达到300座,年生蔬菜量6000吨,保证全县居民的蔬菜供给。全力抓好肉蛋奶供给。全年生猪出栏21万头,猪肉产量达到1.5万吨,鸡蛋产量达到4200吨,牛奶、羊奶产量达到270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能源安全政策措施7

39.完成煤炭增产保供。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核增生产能力,有效释放先进产能,力争2022年释放1000万吨先进产能,保障煤炭持续稳定生产。依法依规加快煤矿手续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许可手续办理流程,除因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等被责令停产整顿外,不得下达不合理的行政性停产限产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煤炭保供1660万吨任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0.提高能源储备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煤炭储备设施建设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1.加强全县煤协调保障。协调督促热电企业落实电煤长期协议,确保热电企业平稳运行。鼓励我县煤电企业增加采暖期电煤储备。协调重点工业企业用煤保障,根据企业需求,协调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与重点工业企业对接合作,保障企业用煤需求,促进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42.加强大宗商品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大宗商品领域举报线索,从快核实,依法办理。密切监测煤炭、钢铁等大宗原材料市场态势和价格走势,深入研判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的影响,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

43加快淘汰煤电机组改造加快中钢自备热电厂煤电机组背压改造前期手续办理,9月份完成全部机组改造任务,规范我县煤电项目运行,夯实煤电保供基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4.推动瓦斯、余热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推动已建成的张子山西合、付家焉煤业三个瓦斯发电、中钢80WM余热发电、25MW烧结余热发电项目在自发自用的基础上,推动余量上网,加快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保障能源稳定供应。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

45.加快推进天然气氢能产业发展。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加大增储上产力度,重点推动武家庄-石楼北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达产达效。积极推进美锦能源公司灰氢储存生产、智慧加氢站、氢能车辆运营平台、氢能特种车辆制造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7

46.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缴费期限,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要应纳尽纳,尽早享受优惠电价。 2022年中小微企业的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清理规范水电气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在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中小微企业暂停收取各类保证金。牵头单位:县市场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地电中阳公司

47.减免市场主体房屋阶段性租金。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县域范围内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6个月租金对于转租的国有产权房屋,相关国有单位要确保减免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2022年出租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为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的承租方减免租金,符合条件的,免征减免房租6个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房产税。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8.落实困难行业企业纾困政策。对农村客运予以补贴,解决好枝柯、暖泉、武家庄等农村客运正常运营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客运生存和发展,维护农村客运稳定。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底。继续执行吕梁市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优化对文旅演出活动的许可审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会展、研学、集体性参观学习等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对住宿餐饮业2022年6月起至年底,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质等检验检测费用。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县市场局

49.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建立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企业,要主动入企服务, 帮助企业保通保畅,助力企业复工达产。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对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白名单企业当月产值同比增速达到50%以上,积极争取省级技改奖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融资支持。设立服务专员,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强化各类企业用工保障。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卫健局

50.确保交通物流畅通。全面取消公路防疫检查点,保障公路畅通积极主动宣传保通保畅政策要求,及时为需要的企业办理加大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全面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保障全县7条县道和24条乡道的安全畅通加大路政执法力度,维护道路安全运营,依法打击各类超载抛撒等违法运输行为。落实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公路,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公路服务区、铁路车站,严禁擅自关闭查封邮政快递营业网点。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和货运车辆正常通行。对来自和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为进入我县的外地客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快递员等提供免费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牵头单位:县通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

51.加大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支持用好国家各项支持政策,统筹用好专项债和各级财政资金,全力推进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对农村地区除县政府驻地镇和乡镇政府驻地村以外的行政村的下行快件,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邮政管理局印发的《全省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202249号),按照单件补助平均不高于0.5元、0.3元、0.1元的标准落实差异化补助支持。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全县新建2个设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52.全力扩大招商引资。优化修订招商引资政策,推行“1+3+X”招商工作机制,细化压实责任链条,加大招商考核奖励力度,调动各方面招商积极性;全面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健全完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领导包抓、协同推进等机制,推行招商引资“专班制”服务,引进一批优质项目。结合我县资源禀赋、空间区位和产业基础,发挥商会、协会等渠道优势,开展以商招商、驻点招商和中介招商,重点引进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固废处理、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优质项目落户我县,力争全年新引进项目不少于5个,到位资金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招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县工信局

七、保基本民生政策措施4条

53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内,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并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法定程序批准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范围,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人行

54落实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拓宽企业用工渠道,2022年新增加就业岗位1000个,用于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以工代赈支持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项目各级财政资金的10%,不低于中央和省级投资总额的15%。在乡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中,鼓励使用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参与,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0%。开发公益性岗位。新开发光伏管护、疫情防控、日间照料、护林、护路等公益岗位600个,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技能培训激励补贴。在继续落实护工培训900元激励补助的基础上,将脱贫劳动力参加护工培训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提升培训的,每人每日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15元提高到5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脱贫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县外省内的、跨省务工的,分别给予脱贫劳动力不超过300元的、8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交通费用)。一次性稳岗补贴。脱贫劳动力在小微企业、帮扶车间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或在户籍所在乡以外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月平均工作达到1000元以上,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6个月的一次性稳岗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参照小微企业吸纳普通劳动力阶梯补助标准,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按阶梯标准分别调高500元,即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小微企业1500元的补助,超过50人每人2000元予以补助,超过100人每人2500元予以补助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助。脱贫劳动力在帮扶车间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领取劳动报酬不低于6000元的,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标准由每吸纳一人1200元提高到1700元。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55.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为特困人员发放爱心消费券,对登记在册的特困人员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爱心消费券。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贴资金,每月对各乡镇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各类救助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根据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并根据实际需求给予有针对性的帮扶。全面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积极开展主动服务,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主动告知其按程序申请。动态调整补贴标准,加强资金监管,推动开展全程网办,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

56.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煤矿、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加大对私挖滥采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组织保障措施4条

57.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稳经济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乡镇、各部门比照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58.开展精准调度。把稳经济的各项政策举措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和三个一调度机制中,实行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及时通报稳经济各项举措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59.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推送政策服务信息,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率 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解读,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抓落实的新进展新成效。

60.强化督查检查。紧盯政策落地,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重点督查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落实情况,对落实政策有力有效、成绩突出的,给予支持表扬 对落实政策搞变通、打折扣、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措施所含条款明确执行时间的按时间要求执行,没有明确执行时间的自印发之日执行各项扶持措施牵头单位负责解释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

解读:图解:《中阳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和吕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发展和改革局  综合股  53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