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晋政函〔2025〕1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经摸底、考核等程序,省人民政府决定聘请以下10名同志和2家律师事务所为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
李 霞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冰强 山西大学教授
杨建华 太原理工大学副教授
张青政 太原理工大学副教授
郭相宏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
韩卫平 山西师范大学副教授
李 鹃 太原师范学院教授
裴 正 山西正名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泽强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志强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