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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0-05-19 16:06 来源: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2020年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阳县自然资源局,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时,整合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县农业委员会、县林业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重新组建的,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规划局牌子。原县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转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农田整治项目”职责划转县农业农村局;“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划转县应急管理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转县林业局。县林业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中办发〔2019〕27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办公室、执法监察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法规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储量股、国土地理测绘信息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耕保股、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11个股室和宁乡自然资源所(辖宁乡镇)、枝柯自然资源所(辖枝柯镇、车鸣峪乡)、金罗自然资源中心所(辖金罗镇)、暖泉自然资源中心所(辖暖泉镇、武家庄镇、下枣林乡)等4个基层自然资源所。 

  设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四)人员、车辆、资产 

  1. 全局现有干部职工72人,其中在职50人,退休22人。在职人员中有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41人;在职共产党员24人,民盟1人。局领导班子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执法大队长1人,交易中心主任1人。 

  2.现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1辆。 

  3. 2019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32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万元,固定资产285.21万元。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做好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市安排,完成《中阳县2020—2035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有机融合为一体,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实现“多规合一”。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与补划工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耕地保护面积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实现总量动态平衡, 耕地保护率大于100%。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19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 

  三是强化土地利用管理。继续高效有序推进土地招拍挂供应,努力实现前5年批准征收土地的平均供地率不低于65%。继续加大供后监管和巡查力度,力争不出现预警红线。努力实现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量下降6.9%的刚性指标。 

  四是推进不动产登记。出台《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好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互联网+不动产”建设,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构建高效便民体系。  

  五是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做好2019年度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完成中阳县2019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暖泉镇等六个乡镇项目区(拆旧区)69.1476公顷土地复垦工程建设任务。积极争取申报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善整改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宁乡镇等五个乡镇项目。 

  (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完成2020年度第九期煤炭资源11412.15万元合同价款的征收工作。完成通源石料厂等8户非煤矿山采矿权延续工作。做好41户矿山企业2019年度采矿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适时启动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摸清我县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分布和变化情况。 

  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指导乡镇开展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打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战”,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发生。完成下枣林乡上枣林村14户农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任务。 

  三是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围绕绿色矿山要求,着力抓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与收缴工作。完成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涉及我县5.15公顷修复工作。推进露天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级下枣林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三)执法监察方面 

  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做好2019年季度+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后续整改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月度+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控制本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5%,继续力争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加快推进违建别墅整治,维护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稳定,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私挖滥采高压态势,做到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双赢”。 

  三、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886.80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减少16173.9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1399.80万元,比2019年增加329.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1445万元,比2019年减少16503.12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886.80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减少16173.94万元。 

  1.基本支出520.18万元,比上年减少11.09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2人。 

  2.项目支出预算2366.62万元,比上年减少16162.85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921.62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340.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常性项目支出减少4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节省预算;重点项目支出增加383.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增加。 

  ——政府性基金安排1445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减少16503.13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节省预算。 

  四、2020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一)2020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数为3.8万元,上年度预算数为4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其中: 

  1.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组数及人数0组/人,上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幅为0; 

  2.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6万元,上年预算数为0,与上年度相比,增幅为0,其中: 

  (1)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 0万元,上年预算数为0,与上年度相比,增幅为0; 

  (2)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6万元,上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幅为0; 

  3.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度预算数为0.1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为无接待开支。 

   (二)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2万元,上年预算数为0.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万元,原因为工作安排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4259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759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50000元,货物796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中阳县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费用125万元,通过对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与整改补划,解决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建设占用问题,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进一步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2)中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费用100万元,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3)扫黑除恶及“三零”创建工作经费5万元,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及“三零”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保障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及“三零”创建工作开展所需的费用,促使圆满完成工作任务。(4)编制《中阳县国土空间规划》费用200万元,为全面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规划顶层实际,实现土地、城建规划及主体功能区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现可持续开发保护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5)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建设楼幢测量费用19.7万元,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实现与国家和省、市、县四级信息管理平台汇交、互联互通。完成外业测绘工作,内业数据整理并通过专家评审,建立数据库。(6)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补充调查费用50万元,在充分利用我县已完成的“两权”及第三次国土调查的成果的基础上,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补充调查。2020年底前,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基本完成,初步实现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日常业务。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护农民财产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7)一窗系统对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费用50万元,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以当前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现状,加强部门协作共享,充分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行服务事项一窗办理,注重智能化、人性化服务创新,实现登记业务个人、企业网上办理,证书邮寄,登记费用网上缴纳等措施,强化实体不动产登记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过户领证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8)2020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84.56万元,通过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增加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使农民增加收入 ,完成移民搬迁,消除安全隐患,增加耕地面积和建设用地指标。(9)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6万元,保障我县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受灾群众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10)中阳县矿产资源调查费用586660元,完成计划工作量的调查、勘查、评审、提交成果等相关事项,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合理利用提供资源保障。(11)中阳县城镇规划建设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24.85万元,满足全县城镇规划区项目建设,根据《山西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晋协调发电[2018]1号)文件精神,深化政府统一服务改革,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域内,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4个区域评估纳入政府服务事项,由政府统一组织。(12)中阳县国土资源局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和复垦设计工作方案调整费用19.16万元,通过易地交易,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13)扶贫下乡补助及驻村工作对费用5万元,解决驻村队员和帮扶干部的生活费、交通费,提高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增强驻村干部责任感,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促进驻村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发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排头兵”作用。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九、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 

                                       

自然资源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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