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中阳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新成立财政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承办统筹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及记录等业务;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初步核定待遇支付标准和数额,按时足额发放;参与统筹范围内定点医疗(康复)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协议,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执行等日常工作;建立和使用工伤保险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核定编制3名,现有人员2名。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机构设置
中阳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设立业务室,办公室两个股室。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数为3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事业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1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四)车辆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资产情况
本单位有固定资产5.5943万元(原值6.0679万元)。通用设备、家具用具5.5943万元(原值6.0679万元)。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2021年统筹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及记录等日常工作初步核定待遇支付标准和数额,按时足额发放等,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9.84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9.734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19.84万元。比2020年减少9.7346万元。
2、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
3、专户拨款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
(三)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9.84万元。
1、基本支出19.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65万元。
----人员类运转类安排18.41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1.164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去年1-2月份人员工资在原单位计发。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减少8.5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减少单位办公场所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2、项目支出预算0元。比上年无增减。
1、基本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四、2021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①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②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3、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2021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万元,2020年会议费预算数为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合计为0.2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采购资金为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为0.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资金为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有固定资产5.5943万元(原值6.0679万元)。
八、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中阳县园林服务中心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中阳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其他运转类项目单位业务经费1.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电费、办公用品等零星支出。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十、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
附件1:2021年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地市用)(1).xls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