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 2 -
一、 本部门(单位)职责 - 2 -
二、机构设置情况 - 3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 3 -
一、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 3 -
二、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 3 -
三、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 3 -
四、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3 -
五、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3 -
六、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 3 -
七、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 4 -
八、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 4 -
九、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 4 -
十、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4 -
十一、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 4 -
十二、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 4 -
十三、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4 -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4 -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 4 -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 6 -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 6 -
四、政府采购情况 - 6 -
五、绩效管理情况 - 6 -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7 -
七、其他说明 - 7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7 -
第一部分 概况
中阳县委政法委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市为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支持和监督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县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重大、疑难案件。
4、检查县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
7、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8、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9、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10、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1、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维稳室;
所属事业单位1个,中阳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为县编办核定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中阳县政法委管理,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网格管理股、宣传股。
六、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一、中阳县委政法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969.5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减少39.6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696.5万元,比2021年减少39.61万元。
2、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3、专户拨款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969.5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数减少39.61万元。
1、基本支出211.57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人员工资安排178.8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6.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7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减少0.3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757.92万元,比上年减少45.62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757.92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减少45.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入常态化经费预算减少: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1年减少(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18%,减少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2万元。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政法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7.92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附表说明)
1、我单位一般公务用车1辆;
2、我单位在县委大院集中办公,无房屋;
3、我单位固定资产净值642.5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13.36万元;专用设备4.93万元;图书、档案2.2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1.95万元。
无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政法委BD02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_2022-04-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