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5
一、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5
二、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5
三、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5
四、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5
五、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5
六、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5
七、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5
八、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5
九、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5
十、 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5
十一、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5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6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6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8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8
四、政府采购情况………………………………………8
五、绩效管理情况………………………………………8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七、其他说明……………………………………………9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9
(二) 其他………………………………………………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9
第一部分 概况
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8、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9、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10、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县政府直属行政机关,成立于2020年3月,核定行政编制6名。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综合股。
2020年5月,成立中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2021年11月,事业单位改革核定编制10名。我局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二)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646.78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459.9万元)增加186.8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646.78万元,比2021年(459.9万元)增加186.88万元。
2、政府性基金 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
3、专户拨款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三)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646.78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459.9万元)增加186.8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105.16万元,比上年(80.67万元)增加24.48万元。
——人员工资安排94.32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72.18万元)增加22.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较2021年年初新增2人,基本工资、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4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8.49万元)增加2.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较2021年年初新增2人,办公费、工费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541.62万元,比上年(379.23万元)增加162.39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541.62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16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类项目7项,支出预算18.5万元,比上年(12.96万元)增加5.54万元,新增双拥工作经费5万元,新增军转干部体检费0.24万元,业务费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烈士陵园纪念设施管理修缮费较2021年增加0.5万元,删除信访系统运维费项目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6项,支出预算523.122万元,比上年(366.28万元)增加158.842万元,新增“八一”慰问、2022年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县级配套资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费、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项目、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军转干部个案救助、关上战斗纪念碑修缮项目费用、中阳县县级以下英雄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费、双拥工作宣传片宣传资料制作费。按照测算,增加自主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和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养老和医疗保险预算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0万元。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0万元。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5万元,增长27.67%,增加主要是2022年年初预算较2021年年初新增2人,办公费、工费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3.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1.622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见附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本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无。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
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