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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5-07 10:50 来源: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5

一、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5

二、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5

三、司法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5

四、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5

五、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5

六、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5

七、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5

八、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5

九、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5

十、 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5

十一、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5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5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6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7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7

四、政府采购情况………………………………………7

五、绩效管理情况………………………………………8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七、其他说明……………………………………………13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13

(二) 其他……………………………………………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3

第一部分 概况

  1. 单位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承办县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人民政府规章清理、译审工作,编辑出版本县政府规章汇编正式文本。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对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中阳建设规划,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政工股)  

2.普法依法治理股  

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4.社区矫正管理股  

5.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6.法治股  

7.乡镇司法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司法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司法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司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司法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司法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司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预算内容为本级预算。 

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596.24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146.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596.24万元,比2021年增加146.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 

3、专户拨款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 

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596.24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数增加146.15万元。 

1、基本支出364.52万元,比上年减少39.32万元。 

——人员工资安排330.62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9.5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调出3人,调入1人,新招录公务员2人,退休1人。工资变动,部分在职人员完成了调资增资。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9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减少1.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公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23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85.47万元。 

——经费拨款安排231.72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185.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对一般公共预算进行了压缩;2022年度因工作需要新增见习生工资、行政复议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费、智慧社区矫正费用、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等县级项目5个,合计金额152.57万元。另,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量增加,项目所需经费增加,共计32.9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专户收入安排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64万元,下降4.84%,下降原因主要是2021年底有一人退休,机关运行经费份额相应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72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中阳县司法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1、其他运转类项目

(1)人民调解费用59.9万元。主要依据吕综治委〔2015〕3号文件、“2017年政法综治重点工作”确立了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从2015年开始,县级单位将大调解工作专项经费不低于30万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综治委硬性考核要求),全面落实以人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机制。要求三级调解组织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行,达到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调解室、设有接待窗口、达到“六统一”(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测算过程测算过程严格按照支出流程,规范支付。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提升公共安全服务能力,提升人民安全感。

(2)政府法律顾问10万元。主要依据中财发〔2019〕42号,用途为参与信访,配合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参与执法监督、法律培训及法律理论研究工作。严格按照支出流程,规范支付。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规范全县各行政单位、乡镇的涉及法律事务的行政行为。

(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费用5万元。按照《关于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的通知》(吕司发〔2014〕10号)中,每名矫正人员核定经费1200元的标准测算,现我县共有在矫人员104人,经费缺口12.48万元。对社区矫正人员分类实施心理教育矫治和心理干预服务,建立长效、科学、规范的心理矫正机制。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矫正罪犯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扎实做好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推进蓝色平安中阳建设。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支出流程,规范支付。

(4)法治办经费3.25万元。主要依据为中共中阳县委印发《关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认知的通知》。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我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县、乡(镇)、村(社区)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规范公众行为、行政行为等各项社会管理制度逐步巩固和完善。公民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5)普法工作法律服务费1万元。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晋普法办〔2017〕20号,吕普法办〔2017〕10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安排,出台《中阳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一是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联合全县执法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二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以及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本项目经费全部用于12.4宪法日宣传印刷费。测算过程严格按照市局标准,规范支出流程。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为提高办公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6)见习生工资3.912万元。该项目为2022年新增项目,因我单位工作人员大量充斥在基层司法所,且行政复议、依法治县等工作全面展开,局机关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特招录五名见习生辅助。由于见习生生活补贴单位负担部分标准上涨,我局公用经费不足以支付见习生工资,特向县政府申请该项经费。该项目专款专用,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本单位五名见习生2022年度工资。测算依据为中阳县人社局《关于调整见习生生活补贴的函》规定,用人单位见习生工资标准:652元/人/月,本单位见习生共5人,全年共计39120元。

(7)行政复议工作经费5万元。该项目为2022年新增项目。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开展的职责配置分散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建设专业行政复议工作队伍,规范行政复议流程,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能。立项依据为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阳县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目的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建设公正、权威的行政复议体制。

(8)政府购买服务费40.6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为补充我局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能,对我局10名政府购买人员实现经济保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的合同数额和其提供的本年度人员工资预算表,按月及时予以发放,年底全部发放完毕。

2、特定目标类

(1)智慧社区矫正费用100万元。该项目为2022年新增项目。2021年中阳县被列为全市唯一“智慧社区矫正”示范建设县,旨在推动社区矫正智能化管理,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新增预算用于中阳县社区矫正中心的设备购置及后期维护等必要支出。该项目总金额1742800元,补充协议金额153839元,共计1896639元;其中,2021年已支付前期费用348560元,剩余1548079元将于本年支付。本年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全部用此项目建设支出。

(2)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3万元。该项目为2021年以来的延续性项目。根据《中共中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干部驻村下乡相关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县直单位驻村工作队每队工作经费3万元/年,由县财政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正常开展。该项目资金按照各贫困村配备的人员分配,让该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保障本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正常开展。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本单位有公务用车一辆,类型为执法执勤用车。

2、房屋情况:本单位无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初,我局共有车辆1辆,用于执法执勤用车。

  1. 其他说明

  1.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1.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2年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2年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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