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67.1 | 0 | 115 | 179 | 273.1 |
2024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67.1万元,2023年安排预算569.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8万元,同口径下降0.45%,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厉行节约,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23年安排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2023年安排预算95.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89万元,同比增加20.91%,增加原因是公务活动相较去年预计有所增加,预算数相应增加。
(三)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2.1万元,2023年安排预算474.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47万元,同比减少4.73%,减少原因是财政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推动公务用车管理持续降本增效。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79万元,2023年安排预算14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4万元,同比增加25.52%,增加原因是乡镇等单位业务执法用车增加。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1万元,2023年安排预算331.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8.87万元,同比减少17.73%,减少原因是公安局执勤执法车辆在办案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专用材料费,不计入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