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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2-09-26 18:30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政发〔202239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生产委员会“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对照监管部门“三定方案”职能配置,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全县各类项目建设行为,确保建设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审批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审管衔接,建立审管信息双向沟通机制。各乡镇、县直各监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进一步梳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职责、监管范围、监管依据等,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坚决查处打击项目未经立项、备案,未取得施工许可非法违法建设和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通过联合监管、多头监管,督促项目加快办理审批手续,规范建设生产。

二、厘清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责任,坚决纠正“以审代管”“不审不管”问题,彻底杜绝出现项目建设、生产监管真空。

(一)各乡镇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二)行政审批局推动建立项目审批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

(四)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物等行业监管单位,依职能职责对项目实施负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责任;

(五)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对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建设生产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三、明确职责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项目实施监管职责,依法积极主动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做到非法违法建设生产及时查处制止。要打破地域、条块分割,形成协同联动监管格局,并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

(一)乡镇职责

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充分利用“三级专职网格”队伍力量,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新建在建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常态化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检查核查,将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情况及时函告行业主管、行业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同时要跟踪监管,依法查处,坚决叫停项目“未批先建”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和企业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县行政审批局职责

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材料时限,加快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将项目立项备案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环节的相关手续办理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3日内函告项目所在乡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监管单位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的项目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承诺责任的项目责令停建。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考核评估监管部门监管效能。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阳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监管责任划分,做好本行业领域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涉及面广,领域范围复杂的项目,要牵头建立相关行业主管和业务监管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查处项目“未批先建”、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将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情况及时函告项目所在乡镇、行业监管和行政审批部门。

(四)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开工后是否按照立项批复文件或者备案内容建设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开展项目节能降耗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应当办理而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已开工建设行为,并督促及时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审批手续。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规划许可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将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函告项目所在乡镇、行业主管和行政审批部门。督促并加快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办理,督促及时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参加行政审批局组织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3.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已取得土地规划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建设的行为。负责全县工矿商贸企业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行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生产性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将检查发现的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已开工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已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情况及时函告项目所在乡镇、行业主管和行政审批部门,并督促及时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参加行政审批局组织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4.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依法查处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手续已开工建设和不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建设行为。督促并加快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将检查发现的项目非法违法情况及时函告所在乡镇、行业主管和行政审批部门。

5.县水利局:依法查处应进行水土保持治理和洪水影响评价而未取得相关批复手续已开工建设和不按照方案、评价报告要求施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违法取用地下水、地表水行为。将检查发现的项目非法违法情况及时函告所在乡镇、行业主管和行政审批部门,并督促及时到行政审批局办理相关批复手续和取用水许可。

6.县林业局:依法查处项目建设涉及林地而未取得临时或永久性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已开工建设行为。将检查发现的项目非法违法情况及时函告所在乡镇、行业主管和行政审批部门,并督促及时到行政审批局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批复手续和永久性占用林地初审手续。

7.县文旅局:依法查处项目建设应取得而未取得文物部门考古调查意违法开工建设行为。督促并加快项目文物调查手续办理。将检查发现的项目非法违法情况及时函告所在乡镇、行业主管和行政审批部门。

8.地电中阳分公司:负责配合项目所在乡镇、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非法违法建设和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生产性建筑内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实施限电、断电和拆除供电设施设备。不得为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建设提供供电接入

四、强化措施

(一)全面推进审管衔接互动。县行政审批局加快建立项目审批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规范推送项目相关手续和审批结果信息。各乡镇、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监管信息推送行政审批和相关监管单位,形成监管互通互补工作机制。要及时将每次监管行为数据录入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确保监管有痕迹、有数据支撑。

(二)全面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要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体制机制建设,坚决扛牢扛起“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辖区内项目非法违法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确保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安全。

(三)全面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动牵头,形成统一协调、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行业领域项目“未批先建”和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对项目实施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其他部门,自觉做到监管不缺位,既要管行业、更要管业务,按照监管职责,对项目建设各环节开展重点监管,确保规范安全建设。

(四)全面落实惩戒举报措施。针对项目非法违法建设,县市场局牵头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各乡镇、各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如实记录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违法信息,通过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在今后项目审批中严格程序,不得进行承诺制和容缺审批办理各乡镇、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项目非法违法建设问题线索及时予以处理公布,并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图解】《关于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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