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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8-24 17:04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政发〔202322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

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

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动态监测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城乡摸排工作,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城市低收入人口全面摸底排查困难群众,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动态监测、定期更新,充分发挥网格员职能,健全网格工作体系,确保低收入人口及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启动救助程序,部门联动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工作流程

以山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网平台,建立起覆盖全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体系。以平台为抓手构建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

1.及时完善更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依托山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各乡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摸排辖区内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及时启动认定程序,于每月月底更新我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

2.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通过乡镇实时上传、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每月5日交叉比对,定期复核及时推送预警信息等办法,强化信息平台的监测预警功能,实现系统上下贯通、部门横向联动、数据动态更新、信息随时可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立即启动救助程序。

3.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县民政局要强化基本生活救助、用好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平台数据库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相应的救助。同时,向乡村振兴局推送预警信息,由乡村振兴局及时向人社、教育、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推送预警信息,各部门、各乡镇按照部门救助政策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或其他必要救助帮扶。

三、应纳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对象

1.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2.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3.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也属于易返贫致贫人口。

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也可称支出型困难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

四、动态监测任务分解

坚持信息化比对全面摸排相结合、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对已经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主要是做好动态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摸底排查的重点是网格员通过日常走访、综合研判发现的其他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

1.数据整合共享。县民政局牵头,乡村振兴局、残联配合,对低保系统、低收入人口系统、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等数据进行整合,形成全县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信息。每年1月5日前由县民政局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上年度基础数据信息,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数据内容和需要救助事项,靶向推送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中信息到人社、教育、住建、卫健、应急、医保、工会、残联等专项救助部门。

各乡镇每月28日前更新乡镇低收入人口动态调整情况,县民政每月2日前完成全县低收入人口动态调整数据整理并推送到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每月5日前推送低收入人口动态调整数据到各部门各乡镇,做到数据动态管理、准确有效,实现数据共享。

2.个人申请。困难群众结合个人情况,通过乡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进行低收入人口自主申报,也可也通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代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

3.全面摸排。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协助作用,将困难群众的摸排工作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重点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依据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综合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刚性支出和信息比对等指标手段,通过走访慰问、主动摸排等程序开展低收入人口的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摸底排查中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录入数据库。

五、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对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困难程度和类型,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1.医疗救助。对低收入家庭成员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自付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2.就业救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以工代赈带动、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等政策,帮助其积极就业。

3.教育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相关费用减免等方式,实施教育救助。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

4.住房救助。对符合我县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住房困难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受灾情况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关部门给予殡葬费用减免、取暖补贴等。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好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由急难发生地受理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

)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加强对“中阳县慈善总会”、“中阳县扶贫助困慈善信托基金”的支持力度,发挥慈善机构第三次分配作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人口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救助。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对因病因学因残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爱心公益、公开募捐等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动员引导相关企业、组织将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救助帮扶措施拓展到全体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新模式,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的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全县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帮扶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成立工作专班,精心部署实施,细化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主干、网格员熟悉村情户情优势,组织各行政村做好一线摸排和数据上报工作,乡镇专班要及时汇总各行政村上报数据,做好数据审核把关、采集更新、及时录入工作,确保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与最新实际情况相符,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真实基础数据。

按照“乡镇一门受理、部门协同办理”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对由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推送的预警信息,分类甄别,结合部门相关政策和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靶向落实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

对于反映监测预警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尽快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对于监测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及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个案研究解决;对于监测预警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核实情况,并终止救助。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等社会救助专项部门要通过印发宣传册页,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让更多困难群众了解政策、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解读:1、文字解读:《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图解:《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5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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