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3〕33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阳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中阳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中阳县辖5镇1乡,89个村(居)委,总人口15.6万,其中农村人口10.1万,土地确权耕地面积156181.76亩,承包农户数17202户,户均承包面积9.08亩,主要种植粮食农作物有玉米、谷子、高粱、燕麦、荞麦、大豆、秋杂豆、马铃薯、甘薯等。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6.281万千瓦,机械播种面积2400公顷,其中大型拖拉机18台,玉米收割机台13台,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59.36%。为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堵点难点,彻底治理土地“撂荒”现状,确保“粮袋子”“菜篮子”稳产保供,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业经营增效,县委、县政府在全面巩固“清化收”成果,着力推动“经管强”工作的同时,以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为路径,探索推行“党建+”农业生产托管“双增收”模式,积极培育和提升实施主体,注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目标
把稳粮保供作为首要任务,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生产,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全县力争完成农业生产托管面积3万亩,探索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着力推进整村、整乡镇托管工作。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2023年全县完成粮食作物托管面积3万亩,试点推进整村托管4个,整乡镇托管1个。
三、实施内容
按照“深化党建引领,规范经营服务,强化监督管理,扩大托管规模,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增产增效”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农业生产托管工作。
2023年我县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杂粮等粮食作物的生产托管,主要在6个乡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多完成的面积以实际完成面积进行补助。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四、项目补助
(一)补助对象。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二)补助作物。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杂粮等。
(三)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杂粮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秸秆粉碎收贮、玉米青贮等环节。
(四)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县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和面积不少于60%,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每个服务环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耕地的补贴:
(1)机耕作业服务价格75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2.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旋耕作业服务价格7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1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播种的补贴:
(1)农作物(玉米)的机播服务作业价格45元/亩,财政补助资金13.5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农作物(玉米)的旋播服务作业价格8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24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防的补贴:
农作物(玉米)的无人机植保服务价格2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6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4.收割的补贴:
(1)农作物(玉米)的机收服务作业价格140元/亩(不含运输),财政补助资金42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2)农作物(玉米)的机收+秸秆粉碎收贮服务作业价格300元/亩(不含运输),财政补助资金90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3)农作物(玉米)青贮服务价格220元/亩,财政补助资金66元/亩(不含运输),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
(五)补助方式。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完成量为准。
五、实施步骤
(一)优选服务组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政策指导,组织服务主体推选工作。所涉乡镇要认真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情况,要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要通过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确定服务地块。各乡镇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优先选择区域内相对集中连片、可规模性机械化作业面积实施。针对不能宜机化作业的地块,进行农户自愿托管,服务组织同意提供服务后实施。
(三)签订服务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能力服务的除与农户签订合同外还需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条件成熟的地方服务组织也可直接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标准、验收方式等。同时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议。
(四)提供作业服务。村党支部牵头督促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提供作业服务过程中,服务组织要做好服务过程台账或作业单的记录,每个服务环节的服务质量和面积要与被服务农户做好对接,台账或作业单需经农户核实签字确认。村级要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及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户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组织服务组织与农户开展生产托管,维护农民权益,增加集体收入。
(五)严格检查验收。按照乡村全面验收、县级抽查验收的方式,采取智能监测系统汇总、实地核验的办法,对安装智能监测GPS的农机具按各作业环节合格作业面积进行汇总,未安装智能监测GPS的农机具按各实际作业环节合格面积进行实地核验。村级根据实际作业地块、作业环节和作业面积,逐项逐块进行实时跟踪核验;乡镇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的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服务主体作业完成后要进行全面核实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县项目领导组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县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并出具抽验报告。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六)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或年底完工后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乡镇对服务组织或村提供的每一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并经县财政审核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不得拖延。
(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所实施乡镇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并向省、市报送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情况。
六、工作机制
(一)创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各乡、镇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推行“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的托管模式。村级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探索适合自己特色的更好的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引导服务主体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耕种防收、产后贮藏加工销售,构建完整完备全产业链服务。推动服务范围从粮食等大宗农作物向其他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二)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主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等不同服务主体发挥优势和功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发挥其统一经营和居间服务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支持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服务组织,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优势,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鼓励驻地企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可采取入股分红等模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作。发挥供销、邮政的系统优势,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设备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政策性覆盖面,力争实现玉米、小杂粮、马铃薯等主要作物应保尽保。
(三)推进集中规模经营。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要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主体。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引导农户依法自愿在村组内互换并地、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探索土地细碎化整合,实现“小并大、短并长、陡变缓、弯变直”的土地集中连片,
为农业服务实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大力推广应用高性能机具和适合丘陵山区作业的经济实用型小型农机、高效专用农机等,提高农机耕种防收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业务培训,加大农业生产托管的政策、条例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利用报纸、电视、微视频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要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考核指标,县政府成立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承担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是项目实施的主体,也要成立书记、乡镇长为组长的农业生产托管领导机构,组成3-5人的托管工作专班,主要承担项目的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合同签订的监管、矛盾调处、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托管全过程监管工作;村级也要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确定1名两委干部具体分管负责,组建3-5名托管队伍,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村级主要承担完成任务、规范作业、跟踪服务职责,具体负责与小农户宣传对接,统一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并参与各个环节服务记录监测。
(三)加大督促检查。县级成立由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的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全县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检查指导,乡级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对所属村级的农业生产托管进行调度检查督促。通过督促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强化资金监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附件:
1.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组成员名单
2.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各环节补助额度
明细表
3.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汇总作业单
4.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作业质量和面积
核验汇总表
附件1:
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
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青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国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曹益频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主任
王月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高海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小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杜慧娟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金召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武勇宁乡镇镇长
高建军金罗镇镇长
陈 晨枝柯镇镇长
武志芳暖泉镇镇长
杨智锋武家庄镇镇长
周志宏下枣林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伟同志兼任。
附件2: | |||||
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 各环节补助额度明细表 | |||||
服务环节 | 市场价格 | 补助额度 | 备注 | ||
耕 | 机耕 | 75元/亩 | 22.5元/亩 | 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 | |
旋耕 | 70元/亩 | 21元/亩 | |||
种 | 机播 | 45元/亩 | 13.5元/亩 | ||
旋播 | 80元/亩 | 24元/亩 | |||
防 | 无人机植保 | 20元/亩 | 6元/亩 | ||
收 | 玉米棒的机收(不含运输) | 140元/亩 | 42元/亩 | ||
玉米棒机收+秸秆收贮(不含运输) | 300元/亩 | 90元/亩 | |||
玉米青收贮(不含运输) | 220元/亩 | 66元/亩 | |||
其他 | |||||
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补助额度以当地市场价为准。 |
附件3:
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汇总作业单
服务组织名称(公章): 法人签名: 单位:亩 | |||||||||||
农户姓名 | 春耕 | 播种 | 防 | 秋收(不含运输) | 秋耕 | 农户签字 | |||||
机耕 | 旋耕 | 机播 | 旋播 | 无人机植保 | 机收 | 机收+秸秆收贮 | 青贮 | 机耕 | 旋耕 |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作业面积 | ||
合计: | |||||||||||
项目作业村(盖章): 项目作业村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本表根据服务台账汇总登记,一式三份,一份由作业方保存,复印件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及乡(镇)存档备案。 |
附件4:
2023年中阳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作业质量和面积核验汇总表
乡(镇)(公章) 服务组织(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项目作业行政村名 | 作业面积(亩) | 核验面积(亩) | 受益农户数量(户) | ||||||||||||||||||
春耕 | 播种 | 防 | 秋收(不含运输) | 秋耕 | 春耕 | 播种 | 防 | 秋收(不含运输) | 秋耕 | ||||||||||||
机耕 | 旋耕 | 机播 | 旋播 | 无人机植保 | 机收 | 机收+秸秆收贮 | 青贮 | 机耕 | 旋耕 | 机耕 | 旋耕 | 机播 | 旋播 | 无人机植保 | 机收 | 机收+秸秆收贮 | 青贮 | 机耕 | 旋耕 | ||
合计: | |||||||||||||||||||||
乡(镇)验收人员签字: | |||||||||||||||||||||
注:此表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印制,由乡(镇)根据项目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汇总作业单》核实面积后填写,一式二份加盖乡(镇)公章,一份由乡(镇)保存,一份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保存,原件由报账使用。 |
解读:1、文字解读:《中阳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2、图解:《中阳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5300637